2011年07月23日 04:39 来源:新京报
吴敏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昨日出台《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涵盖范围包括基金公司、托管行和基金销售机构人员。
前述人士在离职审查、审计期间,不得赴任其他基金公司、托管行或基金销售机构。
对于基金经理而言,离任审查、审计的范围包括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合规情况,是否有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牟利以及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等。
此前曾出现基金经理在原单位涉及老鼠仓,但仍跳槽另一基金公司出任投资总监的情况,如曾在光大保德信任职的基金经理许春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