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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将配建老年公寓

2011年07月23日 04:50 来源:北京晨报

  “低保失能”老人入住养老院享受1100元补贴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北京市拟在公租房建设中配建老年公寓,以方便老年人就近养老。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上获悉的。

  据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吴世民介绍,市住建部门、民政部门正在研究在公租房建设中配建老年公寓,下半年即将在朝阳区常营公租房建设项目中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

  吴世民还表示,未来5年,困难老人可享受临时生活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也将建立特别扶助制度。享受医疗补贴的人群将从目前的100岁逐步扩展到90周岁;享受高龄补贴的人群将从目前的90周岁扩展到80周岁。每800户家庭将拥有一个养老餐桌和托老所。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养老院。低保家庭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福利院可享受每人每月11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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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全托指导价每月1800元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日托每天50元,全托每月1800元,全职保姆每月1800元,上门理发每次15元,擦玻璃每小时20元。北京市首个“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昨天出台。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上获悉,“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护理等6大类、110个服务项目。市老龄委表示,各区县可制定具体的服务收费标准。各养老助残单位应公开收费价格,原则上不高于这一指导标准。

  记者就此收费指导标准致电某家政公司。其负责人表示,就指导价中的保姆费来讲,定价偏低,目前,该家政公司中照顾老人的保姆起价都在每月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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