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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迎质量“大考”,保障房占多半分值

2011年07月27日 23:30 来源:经济视点报

   此次检查,每个省将抽查3个城市,除省会城市外,另抽查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各1个。其中,省会城市抽查3个工程,地级城市抽查2个,县级城市抽查1个。

  □经济视点报记者 李晓莹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发出通知,7月底将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全国30个省份、180项在建项目将被随机“点将”,接受质量“大考”。其中,保障房项目占50%,是重中之重。检查结果将由住建部向全国通报。

  

  保障房至少占一半

  保障房作为一项民生工程,质量隐患不仅会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还将给社会和谐带来不利影响。

  住建部最近两次全国范围检查结果显示,2009年在建保障性住房不符合项占所有检查子项的比例为3.3%,略好于平均值(3.9%)。2010年,这一比例缩小至2.1%。

  2010年6月,北京市大兴旧宫三角地BC区保障房因大面积墙体和楼板混凝土不满足设计强度等级要求,6栋楼的地上结构被责令拆除。

  今年5月,青海湟中县一项目圈梁构造柱等现浇构件较大范围出现蜂窝、麻面、夹渣、断柱、漏筋等现象,部分楼层需拆除重建。而广西也有项目存在使用“瘦身钢筋”及不合格的低标号水泥等偷工减料行为。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吴慧娟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总体受控,但形势严峻。今年全国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即使只有1%存在质量缺陷,那就会有10万套房屋成为问题房,这将影响到10万个家庭的安居生活。

  记者对比发现,随着保障房建设任务的逐年增加,住建部对保障房的抽查力度也随之增加。2009年,国家抽查了180项工程,其中保障房33项。2010年,保障房抽查数量增至62项。

  

  随机抽查,专家坐镇

  为确保打好这场质量监管攻坚战,住建部从今年4月起就开始“三令五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工作。

  各地对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有关单位及执业人员对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都在住建部本轮检查之列。

  通知指出,检查组每组12人,组长1名,由住建部有关司局和稽查办负责同志担任,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2名同志为联络员,其余人等由配备勘察、结构设计、工程质量、建筑安全、建筑市场方面专家组成。

  检查组随机到现场检查工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以及深基坑、脚手架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均在重点检查之列。

  “督察组里既有检查工程的专家,也有专门检查市场行为的专家,两方面结合起来,这是加强市场和现场监管联动的一项具体措施。”吴慧娟强调,要检查项目在设计、建材、施工等环节是否严格把关,是否执行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还要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否研究完善了保障房质量监管的办法,保障房建设是否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等。

  

  全国通报

  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政府既是业主,又是监管者,监管方面容易导致责任不清,质量监管难度大。对此,住建部要求加大抽查、巡查力度,有能力的地方要做到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避免出现大的监管漏洞。

  此次检查,每个省将抽查3个城市,除省会城市外,另抽查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各1个。其中省会城市抽查3个工程,地级城市抽查2个,县级城市抽查1个。

  河南省今年保障房任务指标比去年提高了78%,切实把关保障房质量意义更为重大。

  据住建部检查日程安排,河南省将在8月22日~8月26日受检。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对于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行建议书》和《建筑市场监督执行建议书》。检查情况待检查工作结束后,由住建部向全国通报。

  吴慧娟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中,必须严字当头、重典治乱,让违法违规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守法者不敢越过违法的红线。同时,她还指出,督查工作结束以后,住建部应该视检查情况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检查内容再次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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