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9日 07:50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黄宏 通讯员傅正前 张顺来)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产权市场建设的意见,要求省和市、州、县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
省国资委人士称,以前只要求经营性资产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现在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更,也要在产权市场进行。
据了解,今年8月1日起,《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各级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