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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假房产证作抵押诈骗钱款数十万元

2011年07月29日 16: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 前科累累的徐某出狱后,声称开办公司需要资金,以假房产证作抵押,骗取林某等六人人民币22万元。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徐某(男,46岁,北京市人,高中文化,无业)曾因盗窃于1984年3月30日被劳动教养二年,因犯诈骗罪于1994年9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9年3月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7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昌平区昌盛园北京佰好家房产经纪中心,被告人徐某编造开办家政公司需要资金的虚假事实,以伪造的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某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签订借款协议,骗取林某等六人人民币2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1年8月3日9:00,北京市昌平法院第21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佟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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