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1日 09: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云南省在12个试点县市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基本形成了石漠化综合治理的4种模式,当地的石漠化状况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目前,该省12个试点县市经过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石漠化综合治理的4种模式:一是以生态恢复为主的治理模式。在石漠化危害较重的山区,首要任务是恢复生态。建水县岔科镇初达村从2008年开始种植乔灌混交、针阔混交等防护林3500亩,土地石漠化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二是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兼顾的治理模式。鲁甸县江底乡江底村、水塘村是典型的石漠化贫困村,两村种植核桃经济林10363.5亩,进入挂果期后,每亩年收入可达800元左右,此后每年每亩平均增收600元,15年后进入高产稳产期,预计每亩年收入可达6800元左右。三是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治理模式。按照“先治坡、后治窝”的治理思路,在优先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结合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进行综合治理。四是综合治理模式。即以小流域为单元,生物治理和工程治理相结合,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坡改梯、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有效遏制了石漠化带来的危害,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农民收入逐年提高。
云南是我国岩溶分布最广的省区之一,129个县(市、区)中有118个县呈岩溶分布,土地石漠化严重。从2008年开始,云南省在文山、砚山、会泽、宣威等12个县(市、区)开展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在资金投入上做文章。在充分发挥3.2亿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的同时,按照“统一规划、项目整合、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水电、沼气建设、异地扶贫、中低产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资金近30亿元,集中投向试点县市,为石漠化治理提供支持。云南还在12个试点县市施行多种举措,推动综合治理,开展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核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在山地小于25度的缓坡耕地进行“坡改梯”,改善群众耕作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着力开展高、稳产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推进户用沼气池、小水窖、小水池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对石漠化严重、生存条件不足的农户实施异地搬迁,增强生存能力。
据初步统计,到2010年底,云南省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市共完成封山育林200万余亩,人工造林50万余亩,种植经济林40万亩,人工种草4万亩,草地改良5万亩;坡改梯9万亩,粮食每亩单产同比增加50公斤左右;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0万多口;修建引水管(渠)1000多公里,各类小水池、小水窖6万多个,解决1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2万多人异地搬迁;集中治理小流域100多条;治理岩溶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云南省西畴县兴街镇龙江村村民刘德顺告诉记者,4年来,全村群众以建沼气池为突破口,开始了“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村里发生了很大变化。龙江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950元增加到2010年的5600元左右,森林覆盖率从1990年的32%上升到现在的80.4%,“花钱靠贷款、吃饭靠讨粮”的困境已经成为历史,大家过上了山上绿起来、村庄亮起来、群众富起来的好日子。
(责任编辑:曹伟)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