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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买茅台 四箱全是假

2011年08月02日 02:54 来源:北京晨报

  涉及赔偿36万元 原被告各执一词

  

  

  晨报讯(记者 荀觅)受烟酒店老板马先生委托,吴先生为客户去买4箱茅台酒,但如今客户联系不上,吴先生却因购买的是假酒而被马先生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36万余元。昨天延庆法院审理了此案,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

  马先生回忆,2009年12月,自己收购了吴先生经营的烟酒店。2010年4月中旬有生意上门,客户古先生称需要四箱50年的茅台酒。“客户说只要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驻京办事处的酒。我因为刚做烟酒店的生意没有经验,就让吴先生去采购,并提前给了他酒钱。”

  2010年9月4箱酒被分成两次送到马先生处,但此时他给客户打电话时却发现对方已经联系不上。后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这批酒并非贵州茅台酒。马先生怀疑吴先生与人串通给其造成损失!

  对于马先生的诉讼请求,吴先生表示不同意赔偿,“卖酒的地方和联系方式都是他告诉我的,对方专要这里的酒也是他说的。我只是按照他的要求去打电话。他之前只让我订了两箱茅台,过了几天之后他才又联系到我,让我到同样的地点再订两箱,但这次的酒钱是我给的,他至今未还我!”

  “不能以委托合同的名义就让我承担责任!我多冤啊,帮人买酒最后还被人家告上法院!”由于双方存在争议,目前法院仍在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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