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2日 09:17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8月1日讯 记者孙勇 李予阳报道:《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
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哥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全面、开放水平较高。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领域,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将在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和旅游服务等45个部门或分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