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上海去年高楼大火案一审宣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2 16:10 来源: 一财网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宣判,“11·15”火灾一案中,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被判16年。高伟忠滥用职权罪有期6年10月、受贿罪有期9年6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3万元。

  此外,静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滥用职权罪5年;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滥用职权罪4年6月、受贿罪10年,没收3万,执行13年6月,没收3万;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张权滥用职权罪3年6月、受贿罪11年,没收6万,执行13年6月,没收6万;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受贿罪11年,没收6万。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予以追缴。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