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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税&世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02:45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增值税扩围?(税&世界)

  学生H是一家跨国咨询Y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上周打电话来问营业税何时改革,可以像增值税那样抵扣?我说:“十二五”规划的确是有增值税扩围的内容,但是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她又问,如果试行,上海会是第一批吗?我说:上海从2010年9月1日起在一些行业推行了营业税差额征收,这是为增值税扩围在做准备工作。上海的国地税征收管理是在一起的,所以如果增值税扩围政策需要先试点,则上海市基本上也会成为增值税扩围的第一批试点城市。问她为什么很焦急,她说起了她公司的业务情况和最近面临的困境。

  Y公司由于在跨国IPO领域内有很好的信誉,一些国内企业准备去国外上市前,会聘请Y公司做咨询顾问,有时还会出于某些原因将其他的一些中介服务打包一起交给Y公司。开始由于信息不对称,Y公司除了自己提供咨询取得的利润,还能在业务分包过程中赚取差价,利润颇为丰厚。

  然而近几年来,随着中介市场价格越来越透明,分包赚取的利润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平进平出。可是,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于是Y公司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立刻就浮出了水面。Y公司上半年接到一个大业务,一家民营企业要去国外上市,老板跟Y公司的负责人关系很好,就把中介业务一并交给Y公司来完成。合同总额为900万元,其中律师费3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费用230万元,税务顾问费用130万元,Y公司自己还剩下240万元。但是由于客户只与Y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于是Y公司按照900万元给客户开发票,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分别按照自己取得的收入开发票给Y公司。这个总额为900万元的中介业务,由于业务分包导致了参与各方实际申报营业税时的税基变成了900+300+230+130=1560万元,有640万元的营业税是重复缴纳的,按照5%的税率来算,多交营业税达32万元,这还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由此可见,咨询业分包越多,重复纳税就越多。当然,这些企业的总产值的确是1560万元,可重复纳税也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我说让客户跟其他中介机构单独签约,不要从Y公司总包不就能解决重复纳税的问题了吗?H说:她提过这个建议。但是业务人员不肯将自己的客户拱手交给其他中介机构,有时候客户也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而不愿意与不在供应商名单上的其他中介签约。H无法说服业务人员,毕竟老板更愿意倾向于业务人员,而公司又不愿意重复纳税,则如何消除重复纳税的艰巨任务,就毫无悬念地落在了H头上,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始时的那一幕。

  在中国的税收体制中,营业税属于地方税,不像增值税和所得税那样属于国家和地方共享税。营业税一旦改为增值税,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就会少掉一块。特别是一些服务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地方政府财政有相当比例来自于营业税,如果改成了增值税,且不重新调整国家与地方的分成比例,那么地方政府的损失,国家需要另外给予补偿。如果没有补偿,则很难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近日一些媒体就刊登了上海成为增值税扩围试点城市的消息,但是不久又有媒体刊登了国税总局官员的不同声音:“没有这样的事。早在1994年税改时,理论界专家就提出建议,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但今年在工作层面不会推进。”如同前段时间个税改革时的情形一样,我国税制改革落到实处前,总是如同黎明前的黑暗一般,让所有人只能在水里乱摸石头,却不知道路在何方。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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