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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和中法同门不同命 双寿险牌照或需整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06:0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赵萍

  核心提示:相关人士称,同一股东控股有竞争关系的保险公司不符规定,股权或需整合。

  8月3日,中国保监会网站披露,中邮人寿再下一城,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筹建批文。而两个多月前,其刚刚获得安徽分公司的批筹通知。成立不过两年,中邮人寿就正式设立了8家省级分公司。

  据保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邮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3.68亿元;其保费规模已经取代一家成立超过4年半的中资寿险公司,排在中资寿险公司的第13名。

  然而,中邮人寿的同门兄弟,成立已经5年有余的中法人寿,却始终排在外资寿险公司的末尾几名。截至今年6月底,其原保险保费收入仅为3720.6万元。

  两家公司同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称“中国邮政”)门下,却是同门不同命。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称,同一股东控股两家具有竞争关系的保险公司,不符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两家公司股权或需整合。

  渠道创新还是垄断?

  就在市场几乎要遗忘中法人寿这个名字时,比他晚出生两年多的“弟弟”——中邮人寿却独自获得保监会的重要政策扶持。

  7月底,保监会下发“通知”,批准中邮人寿在设立省级分公司后,可委托当地省邮政公司,通过所辖的市、县(区)邮政局,辅助中邮人寿在当地履行除核保、核赔、保单保全、资金运用、回访、稽核和投诉处理之外的非核心业务;同时,中邮人寿还可委托所在省邮政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全省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

  “监管机构单独为一家保险机构,发布这样涉及重要政策支持的通知还不多见。”一家寿险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他认为,从市场发展的角度讲,这是保监会对中小保险公司的一种扶持,也为保险市场提供了渠道创新的机会。

  监管机构对于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有严格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只有开设了地市级分公司或称三级机构后,才可以在此范围内开展银保业务。“这次的规定明显超越了原来的规定。”上述人士称。

  今年以来,受银行大肆揽存和银保新政的影响,银保业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造成保险业整体业务规模增长放缓。

  1-6月,全国实现保费收入8056.6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2359.6亿元,同比增长16.9%;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5697亿元,同比增长11.4%。

  虽然整个保险业仍有两位数字的增幅,但较之过往超过20%甚至30%以上的增长幅度,不可同日而语。一些主要依赖于银保渠道的中小保险公司更出现了负增长态势。于是,市场上渠道创新的呼声不断,而是次通知的下发,也被业界视为一次重要的渠道创新。

  但市场亦有质疑之声。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中邮人寿和邮政系统企业的上述合作方式涉嫌渠道垄断,若其余银行系保险公司与母公司亦如法炮制,不但现有银行保险市场的竞争格局将有大的改变,原本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保险公司处境将更加艰难。

  但一位曾在银行工作过的银行保险人士却认为,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银行与有股权关系的保险公司合作一般不能完全满足其保险代理及中间业务收入的考核指标,需要和保险市场上更多的机构合作,才能保证其业务收入和整体效益。

  与此同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出现虽然会让银行保险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但长久来看,市场机制和综合的利益最终会让市场达到一个平衡,哪个公司的产品、管理、销售、服务更有优势,哪个公司就会在市场上更有优势。”该人士续称。

  “同门兄弟”境遇悬殊

  就在各家银行代理保险保费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负增长的同时,邮政储蓄银行却在今年上半年大卖保险,成为一枝独秀(参见本报7月5日刊登《邮储银行银保“大跃进”》)。

  但似乎只有中邮人寿享受到了这个股东带来的渠道优势。今年上半年,中邮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33.68亿元,而中法人寿的保费收入却仅有3720万元,二者相差近百倍。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9年8月18日的中邮人寿,是由中国邮政与20个省(区、市)邮政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全国性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金5亿元,已拥有包括江西、四川、陕西、北京等在内的8家省级分公司,安徽、宁夏分公司已获批筹。

  中法人寿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由原国家邮政局(现为“中国邮政”)与法国最大寿险公司“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CNP)合资设立而成,总部亦在北京,注册资本金2亿元。

  中邮人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邮人寿个人保险产品仅在邮储和邮储银行有销售,其他银行渠道以及个人代理均未销售。中法人寿官网显示,邮政渠道也是中法人寿的唯一营销渠道。

  记者通过分析2010年两家公司年报发现,中法人寿手续费率约为3.5%,中邮人寿手续费率约为3.6%(不包括团体保险),两者相差不大。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人甚至以为中邮人寿的前身即为中法人寿。一位曾经接待过CNP来华申请代表处的人士告诉记者,CNP是最早一批来华开设代表处的外资保险公司,也是法国邮政系统下设的人寿保险公司。刚进入中国,就锁定原国家邮政局作为其合资对象,其与中国邮政的合作既有相似的背景,又有很深的历史渊源。

  如今,两家同门兄弟,境遇为何相差如此悬殊?

  带着这个问题,8月2日,记者到访总部位于华彬大厦的中法人寿办公场所,表明来意后,该公司以负责媒体宣传的人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拜访。

  8月3日,记者致电中法人寿总经理比肖普,他也是最早代表CNP来中国进行谈判并筹备合资公司的人,该人士以“此事较为敏感,需要与同事商议”为由,暂时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按照保监会相关规定,“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邮人寿和中法人寿同属中国邮政控股之下,明显不符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而曾经拥有寿险双牌照的几家公司都经历了股权的整合。因此,有保险业人士认为,这两家公司的股权亦有整合需要。

  (本报记者邓雄鹰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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