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十五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20:4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综合数据库平台系统软件采购与集成项目举报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被举报人: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会南路1号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认为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综合数据库平台系统软件采购与集成项目(编号:GXTC-1101003)的中标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业绩等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于2011年4月13日、5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举报。经审查,本机关正式受理,并依法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征求了相关当事人的意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机关于2011年7月1日依法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财库[2011]90号)。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东软公司的投标业绩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应当被拒绝,而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认为东软公司合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影响中标结果。为此,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77条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