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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商标争夺战再掀波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1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童芬芬

  距离一年一度的中秋节还有些时日,但争夺商标权已达十年之久的佛山民营企业"荣华月饼"与香港知名公司"荣华月饼"再掀波澜,将"荣华"品牌商标争夺战打入白热化阶段。

  据悉,香港荣华与佛山苏氏荣华公司有关"荣华"商标专有权的争夺战已历时13年。据佛山苏氏荣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国荣介绍,该公司在1983年成立"荣华饼食店",经营糕点、月饼等食品,并将"荣华"商标使用在自己生产经营的月饼等产品上。

  时至1996年初,苏国荣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荣华"商标注册申请,但被驳回。根据当时商标局回复称,第533357号"荣华"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糖果、糕点"等商标,已经被山东沂水县永乐糖果厂于1990年注册。1998年3月,佛山苏氏荣华从永乐糖果厂收购了"荣华"商标,并将该商标的注册类别追加了糖果、冰糖燕窝、月饼、咖啡等商品。

  但1994年,与美心、大班并称为香港三大月饼企业的香港荣华公司进军国内市场,才发现其"荣华"商标已被同类厂家在月饼食品中抢先注册了,不得已,在2001年,其在内地注册的"荣华"商标类别为肉质类食品,同时将"荣华"品牌当商号即公司名来登记、使用。

  自此,每年中秋期间,两家标称"荣华"的月饼在市场上出现,并混淆了消费者视线。由此,为维护各自利益,两家公司开始了长达13年的"荣华"月饼商标争夺战。

  2009年5月,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荣华月饼"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香港荣华公司具有排除他人相同使用的专有效力。

  佛山苏氏荣华则"由于不规范使用自己商标、恶意使用与香港荣华月饼相类似的文字、图案样式,应当承担侵权法律后果,同时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

  拿到判决书后,佛山荣华不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当事人目前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对于这两家企业之间的纷争,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认为,我国《商标法》1983年开始实施,商标注册的原则就是"注册制",但是对于一些境外的知名品牌,不可能采取预留的方法。就"荣华"商标的纠纷来看,双方都没有恶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人能预想到现在的经济发展情况。

  那么,这场打了十多年的"架"究竟怎样收场?对此,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主任表示,商标使用权的纠纷往往诉讼时间很长,双方企业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好多企业因为拖不起而走向没落,因此,和解对双方可能也是一种选择。

  近些年来,因商标而打官司长达数年之久的案例并不只是"荣华"这一个,而这背后所折射出的中小企业对品牌意识不足的问题似乎更需令人深思。

  一位熟悉香港荣华和佛山荣华的专家表示,"中小企业商标生存的困惑之一,即生存过程中,在保护品牌和意识上要走出来,尤其关系到维权,一定要学会'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挨打'。与此同时,希望国家也要保护创业者,保护注册产权,这也是对中国创业环境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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