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报告建议以熔断制度替代股票涨跌幅限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2 15:55 来源: 财新网报告建议逐步取消股票涨跌幅限制,代之以国际通行的熔断制度
【财新网】(实习记者 沈诗白)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21期课题《股票与股指期货跨市场交易监管研究》,报告建议,从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与价格发现功能出发,总结出跨市场交易行为的基本特征和风险概况,并对完善跨市场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这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招商证券联合完成的报告提出,随着本市场与国民经济关联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定价效率的改善,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联互动程度不断加深,客观上需要“五方”监管协作框架嵌入央行主导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在特定时期通过证监会与央行、银监会、保监会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互动。
报告同时指出,为了适应跨市场交易需要,证券交易所理应逐步取消股票涨跌幅限制,代之以国际通行的熔断制度。实证检验表明,将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设为熔断机制的基准指数,可以最大限度提升股指与期指之间运行的协同性。因此可以借鉴纽交所的做法,在每一季度初,以上一月沪深300指数平均收盘价涨跌10%、20%、30%为基准设置本季度跨市协同熔断点应较为可行。
此外,为了防范指数熔断前指数成份股的过度波动风险,可借鉴欧洲市场经验设置成份股熔断制度。其基本思路是,当前后两笔交易价格达到一定幅度(动态涨跌幅)或最新价格达到参考价格(如前一日收盘价)一定幅度(静态涨跌幅)时,该股的连续竞价中断,集合竞价启动,当集合竞价形成后再回复连续竞价。
报告中还提到了强化交易账户管理,加强自动化交易监管,动态防控市场异常交易行为和市场操纵行为和强化跨市场交易的内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