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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钻戒寄丢最多赔五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5 03:41 来源: 北京晨报

  快递公司:贵重饰品不在服务范围,且未保价

  

  近日,北京张女士称,她在一份快件中,放了价值14620元的一只钻戒,寄出半月,对方仍未收到。负责寄件的港中能达公司表示,当事人未保价,也没说明寄件内容,按规定最多只赔500元。

  事主称本想悄悄地寄

  张女士在朝阳区安华桥西一家单位上班。7月26日,通过与单位固定合作的港中能达公司,她发出一份快件,寄往海南海口。

  张女士称,快件包含一只钻戒、两本书和其他一些饰品。据她介绍,寄件时,因担心快递员知情后私吞物品,她并没有说明寄快件中有钻戒,也未作保价。“7月 27日,我通过港中能达,寄出钻石的鉴定证书,第二天就到了海口。但是前一天的快件,到现在半个月了,朋友都没有收到。”

  张女士说,钻戒是朋友在网上看好后,托她在北京的实体店买的,“原本只是想悄悄地寄出去,没想到会丢失。”她出具了购物的相关发票,称:钻戒一共价值14620元。

  海南公司疑员工私吞

  张女士说,知道快件丢失后,她多次和港中能达交涉,对方调查多日后,并未找回丢失的快件。

  北京港中能达公司安外片区负责人杨经理证实,张女士7月26日发出的快件确实丢失。杨经理说,经调查,可以证实该快件从北京发出后到达海南,但是在进仓库清点的一瞬间发现丢失。杨经理称,目前,海南公司怀疑一名员工私吞物品,但没有直接证据,仍在对其观察,并作进一步调查。

  杨经理称,关于此事,张女士也存在部分责任,她在发货时没有作出声明,也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放在快件中就是钻戒。他称,事情既已发生,15个工作日内未找到,张女士的投诉将进入赔偿程序,因她未作保价,最高只能赔500元。

  公司规定最高赔五百

  港中能达华北区负责仲裁的李主管称,丢失快件,公司确实存在责任。李主管称,按正常情况,包括金银等贵重饰品在内,一些贵重物品不在公司速递服务范围内,如当事人说明寄的是钻戒,快递员不会出单。另外,因当事人未作保价,按公司规定,最高确实只能赔500元。

  李主管称,事发后,快递员只说过丢失的是工艺品,她们也是知悉张女士投诉后,才知道丢的是钻戒。对于海南公司有员工被疑私吞货物,李主管称,没听说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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