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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制造了谣言祝乃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7 11:2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祝乃娟

  国税总局对于此前经中央级媒体以及都市类报纸报道过的“47号”文件的辟谣,引发了更大的质疑。人们质疑主要集中在,为何三天后才辟谣?为何只是模糊地辟谣,说“有人”冒充发文,而不是报警追究刑责?在国家税务总局8月15日发布的声明中,第一句就提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

  国税总局既然认定“有人”冒充发文,就应该报警追究刑责,否则这样的模糊回应与辟谣,只能令人继续猜测下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种轻描淡写的辟谣,以及不断加深的疑团,反映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法律的漠视,也有损于职能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更大的疑问在于,为什么这份“47号文”看起来竟是如此地合理?否则,央视新华社等媒体也不会报道以及解读。而相关财税专家也指出,“自己刚看到这个文件时,曾欣喜了一阵,因为它一下取代了四部旧文件,在税法已经被汗牛充栋的国税发、国税函和税务总局公告所占据的今天,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进步,既符合税收规范性文件改革的要求,也有助于认知和熟悉税法。”

  这个“有人”很可能会慢慢随着其他信息沉寂下去。不过,经过中央媒体以及很多地方大众媒体报道和解读的“47号”文件中,所指的方向却是社会各方相当认同的税改方向。比如地方都市类媒体对此文件当时的解读比较通俗易懂,直接称“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的确,这份假文件最吸引人的无疑在于年终奖的征税办法。假办法惊人地为人们“解决了”此前不合理的征税问题。

  或许,这份假文件真的是内部“知情人士”泄漏,又或者它是一个罗宾汉式的人物,但无论他是谁,都隐喻着当下人们对于税改意见的无从表达,人们缺乏一个有效的、合理的渠道把自己对于税改的意见传递到决策程序中去,这如同此前对于奢侈消费品税率降低的争论一样,那个讨论也仅限于两大部门的争论,而民众的意见毫无体现。“罗宾汉”只能出此下策,伪造一份假文件来做一种呼吁,表达一种诉求。

  这样的例子也不是只发生在国税总局身上,近日,民航部门称航班关舱门30分内起飞属于误读,网上流传的“关舱门后30分钟须起飞”的“新规”纯属误读,只能在天气和空中管制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可能。此前这个新闻刚出现时,也是一片叫好声,但是很快民航总局也来“辟谣”。不得不指出,这是一个奇妙的时代,蜚短流长的“谣言”竟代表着合理的改革方向,部门们成了扑灭这种谣言的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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