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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伪证案 珍被判刑9个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陈水扁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等4人,17日因伪证案被台湾“最高法院”判刑定谳。其中,陈妻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以及儿子陈致中均被判刑3个月,陈幸妤获缓刑2年定谳。台检方2006年在侦办陈水扁“公务机要费”弊案时,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遂传唤3人作证。但检方事后发现,吴淑珍教唆3人向检方作伪证。此前,陈水扁、吴淑珍已因“龙潭购地弊案”“买官案”两大弊案终审被判重刑,两人均将执行刑期17年半,但吴淑珍因身体状况不佳一直未入狱服刑。

  陈幸妤缓刑2年

  台湾“最高法院”昨天将扁家伪证案判刑定谳,吴淑珍遭判刑9月,女儿陈幸妤、赵建铭夫妇及儿子陈致中则均判刑3个月,“最高法院”审酌陈幸妤囿于母女亲情致触“刑章”,且丈夫赵建铭也涉案,子女尚幼需要照料,因而给予缓刑2年。至于前101董座陈敏熏于二审时遭判刑8个月,“最高法院”将陈敏熏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查黑中心侦办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作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珍的指示作证。

  陈敏熏则是2008年在特侦组侦办扁案时作证称,去过官邸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但去年4月陈敏熏到“法院”作证,却翻供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扁家4人与陈敏熏2009年7月遭起诉。

  陈致中“议员”被解职

  吴淑珍、陈幸妤、赵建铭及陈致中4人于一、二审时,均坦承犯行,陈敏熏则是到二审时,才坦承作伪证。

  高雄市“议员”陈致中因涉伪证被判处有期徒刑3月定谳。“内政部”昨日表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由“行政院”发函当事人及高雄市“议会”,自判决日起解除职权,换言之即日起生效。

  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遗缺没有递补及补选的问题。

  儿子女婿可劳动折抵

  陈致中、赵建铭因伪证案分别被判刑3月定谳,刑度可易服社会劳动。基层检察官表示,2人可依专长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例如义诊、法律服务、社区清洁等。

  依照“法律”规定,检方通知陈致中、赵建铭到案执行后,2人可向检方声请易服社会劳动,经检方审酌身体状况未有执行困难等,通常都会核准,交由观护人执行。依照惯例,社会劳动类型有看护病人、公益表演、法律服务、清洁社区、清水沟、刷油漆、净滩种树等。

  综合剑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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