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项目应由慈善做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0 02:51 来源: 京华时报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光东
既是慈善性质的项目、活动,就应当由慈善当家作主,而不是喧宾夺主。这是对慈善的最起码尊重,也是对社会爱心与良知的最起码尊重。
“10 年募集15亿元,为非洲捐建1000所希望小学”,听起来挺美好的“中非希望工程”项目,却因24岁就担任其执行主席的“卢美美”而引发质疑。调查发现,其父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执行主席,此项目则由该协会与青基会共同发起,此外,该协会的运作模式正引起知情人士质疑。
在慈善项目里,慈善组织做不了主,慈善处于被支配、被利用的地位,这是慈善领域的一大怪现状。红十字博爱项目借慈善卖保险,慈善机构不搞慈善却搞起商业,表明慈善成了帮助卖狗肉的“羊头”。中华慈善总会的发票门,表明慈善被利用,一者得小利,一者抵税款,坑的则是国家。在广州,医疗器械打进医院遇阻,借慈善名义向医院捐赠就达到商业目的,表明慈善被利用成牟利工具。
在各种慈善项目和活动中,还有多少是慈善当不了家、做不了主?还有多少是慈善成了牟利手段?还有多少是慈善机构得点小惠和虚幻的业绩而甘为驱使、一些人和一些机构借其捞了大实惠?
基于现实,我们并不期望所有的慈善项目和活动都目的纯粹,所有捐款人和机构都但求慈善不求回报。不必否认一些人和机构总想通过慈善行为达到一些非慈善目的,至少也想获得双赢局面。对此,我们也抱以宽容。
英雄原不问出处,但这并不等于慈善就可以变成任人把玩的木偶、受人驱使的工具。相反,既要借用慈善通道,至少就应当按慈善的规矩走,就应当遵循慈善的基本理念和运行法则。既是慈善性质的项目、活动,就应当由慈善当家做主,而不是喧宾夺主。这是对慈善的最起码尊重,也是对社会爱心与良知的最起码尊重。
公开透明的慈善理念,公平公正的运行法则,违反了慈善的规矩就是背叛,就让慈善颜面无存——慈善机构必须捍卫这些理念和法则,并以此校正自己的行为。同时,还要完善法律规范,以保障这些理念和规则的顺畅运行。只有这样,慈善机构才能赢得尊重,才能获得权威,才能树立公信。相反,只会给一些人和机构可以继续利用、支配、欺骗慈善机构的理由。
有了这样的规范,“中非希望工程”的来龙去脉、“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运作模式就会在公开透明中接受公众监督,血缘关系、裙带关系染指慈善项目等行为就会在公平公正的法则下被否定。也只有这样,中国的慈善事业才有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