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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水廉租房“私有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0 06:3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今年全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给各地财政带来的压力显而易见。一些地方开始试水廉租房“共有产权”或直接出售廉租房,廉租房开始不同程度的“私有化”。

  共有产权廉租房试水

  山东德州市平原县下岗职工肖恩军今年5月份终于搬进了廉租房新家,它的产权不完全归政府,肖恩军花13万多元购买了其80%的产权,这种拥有特殊产权属性的房子被当地称为“共有产权廉租房”。

  虽然没能完全拥有房子的产权,肖恩军还是十分满意。老婆、儿子、女儿一家四口终于有了自己安定的家。

  据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永轩介绍,平原县目前已竣工的370套廉租房中有140套为共有产权房,经过审查审批和摇号,分配工作已经完成。

  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认为,“共有产权廉租房”是一种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可有效缓解住房保障工作中的扩面与资金的矛盾。

  市民感觉廉租房变味了

  记者调查发现,从政府角度来说,廉租住房“私有化”可以解决紧迫的资金不足压力。据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介绍,2010年平原县建设廉租房1000套,需要县政府配套资金5000万元。而平原县处于山东省西北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薄弱,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只有3.01亿元。“共有产权廉租房”的形式也引起不少争议。“廉租房就是满足困难家庭最低住房需求的,如果弄得跟经适房一样,感觉就变味了,今后这些房子也就不能轮换使用。”德州市民侯晨说。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如果把很多廉租房用来出售,很可能会挤压普通廉租房的空间,最终使那些真正的低收入者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压力转移带来不利影响

  记者采访发现,政府通过出售廉租房产权来尽快回笼资金,只是缓解建设资金不足压力的一种形式,加上其他“转移压力”的形式,可能会带来更多不利影响。

  据了解,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房是另一种典型的“压力转移”。这种模式是政府在出让土地时要求房地产商进行配建,建成后政府无偿收回。业内人士担忧,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推向开发商,应谨防开发商把保障性住房成本转嫁到普通商品房上。

  还有一些城市在探索吸收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时,采用企业自建廉租房的模式,将保障性建设主体转向了企业。有专家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会成为一些有实力企业为职工谋福利的手段,普通民众反而可能会失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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