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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利滚利"合法引担忧:"杨白劳"会不会再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3 13:4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记者永玥)为了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网友关注,有网友担忧会不会让“杨白劳”再现?

  相关新闻:重庆支持民间借贷利滚利合法化 都是钱荒惹的祸?

  

  支持派:民间资金终于有了合法的融通方式

  在听到重庆高院支持“利滚利”的消息后,网友“雁掠寒潭ylht”马上给出了解释,很多人一听“利滚利”,就会自然想起来旧时代的‘驴打滚’之高利贷。其实,最高法院早就有规定,民间借贷只要利息不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法律及予以保护!仅指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拆借以及企业非法集资。这跟是否放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是两个概念。企业未经允许的拆借或集资,仍涉嫌扰乱金融秩序。

  网友“颜荷轩”也对《指导意见》表示了支持,他说,此举开创了草根金融的法制化先河,民间资金终于有了合法的融通方式,现有融资渠道将受到冲击并由此提高效率。

  @希望的源头:人民币存款是按单利计算,而个人、企业贷款都是按复利计算,急需用钱的个人、企业有依据了,重庆又先迈出了一步。

  @乡下男孩子:民间借贷在合理的幅度范围内法律也是允许的,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尤其重庆在民间借贷方面做的很好。

  反对派:资金来源如何规范,如何监督管理?

  对于众多网友关注的“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问题上,网友“玄贵人”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4倍不是重点,重点是将这样将民间贷款合法化,那样的话,100%的利息也可能大有人在,监管执法的难度将增大,灰色地带也就出现了。

  @ningping0082:资金来源如何规范,如何监督管理?如果要合法性的支持民间借贷按“利滚利”收账合法,应出台相应监督管理措施,否则将会出现很多的不利因素,反而对社会造成危害。

  @千古江山走遍:四倍真的太高了,还有管理费神马滴,应该严格限制在两倍之内。

  网友担忧:会不会让“杨白劳”再现?

  重庆晚报记者王弘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中感叹道: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谁会借高利贷?

  @忠礼诚:这样会不会让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啊?会不让“杨白劳”再现?

  @泊海浪子民间借贷需疏导,这是一次尝试,不知道是否成功,不过现在中小企从银行手里借钱太难,条件一堆,还不一定能贷到。如能成功疏导民间借贷,不知情况是否会好转?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地方经济频道——————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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