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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 扩大至全国史进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09:3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史进峰 北京报道

  中央送给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大礼”已着手落实。8月23日,央行公告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央行称,近日已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

  自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2010年6月从此前的4个试点城市扩大至20个省份后,两年时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堪称成功,业务量几近爆炸式增长。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9575.7亿元,同比增长13.3倍。

  仅2011年第二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就达5972.5亿元,比1季度增加2369.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4556.1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出口结算金额1416.3亿元。

  不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仍然暗藏瑕疵,在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推动之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结构性失衡凸显,进口贸易人民币使用量占比过高,央行数据显示,2010年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当中,进口结算占到了85%-90%。

  然而,市场对进口贸易人民币的热衷又引发了关于“热钱”涌入和外汇储备激增的种种猜测,7月中下旬,央行货币政策二司曾以邮件通知,要求暂停境内企业从境外银行直接融入人民币(除贸易融资外)。

  对此,央行货政二司副司长邢毓静曾对外解释称,这是由于涉及到出口退税问题,出口企业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名单确定得较晚,去年底才确定,等于出口企业收回人民币的业务从去年底才起步,而此时进口企业支付人民币的业务已经大范围开展了一段时间,造成二者暂时性落差较大。

  进入2011年,这一状况已大为改善。央行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际收付总金额4090.3亿元,其中实收1037.8亿元,实付3052.5亿元,收付比上升至1:2.9,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与出口平衡的状况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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