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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确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5 07:53 来源: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任意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日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该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确立。

  《报告》显示,我国围绕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险、救助、奖励扶助制度基本确立。在养老保险方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6亿人,已有5806万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国家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养老金从700元增加到今年的1500元左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去年覆盖24%的县,今年将覆盖60%的县。截至今年5月底,参加新农保人数达1.9亿人,5170万人领取养老金。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今年7月1日启动试点,今年底覆盖面要达到60%。

  报告同时指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服务设施不足,专业护理人员短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行业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全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的1.8%,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的情况更为严重,特别是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服务匮乏。

  为此《报告》建议,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和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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