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连续3个月涨幅超5%将发临时补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5 10:21 来源: 商务部网站近日,广西已启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努力降低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根据实施方案,临时价格补贴发放以地级市为单位,当各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各市政府应立即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由有关部门按月向补贴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当各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回落到5%以内时,即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此外,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个月以上,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