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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不得规避安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9 14:30 来源: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窦媛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时,想规避国内的审查将更难。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颁布,明确要求外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得以代持等方式规避审查。该规定将从9月1日起实施。

  与此前发布的暂行规定相比,这份正式规定在反规避方面下了工夫,也加强了对相关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J202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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