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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经济管理权限原则上授予县(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谢丹)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就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提出了十点意见,包括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散漫的不良作风等。

  十条意见具体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凡省授予设区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授予县(市);县级能够办理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以及水电、矿产开发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等项目外,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给县级,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今年要在“十一五”期间精简51%的基础上继续精简20%左右。

  鼓励县(市)政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对经济发展、综合农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相近部门进行整合,提高政府执行力。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要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企业直通车”和“项目绿色通道”,推广项目代办制,为投资者全程免费代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办点,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 定期组织清理。

  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

  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

  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一定要短;能合并的会原则上合并,能不开的会原则上不开。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马上就办、事不过夜;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坚决整治“中梗阻”,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散漫的不良作风,坚决扭转个别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加强行政效能问责,对审批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监察部门应实行重点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企业投诉频繁的部门,应组织明察暗访,对“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 的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

  福建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抓好细化落实,并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应贯彻执行十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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