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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两券商划业务而治获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5 04:01 来源: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羽飞)困扰华泰系的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整合一事近日破解,两家券商的“划业务而治”方案获得监管层批准。

 华泰证券昨日发布公告,拉开了与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新一轮业务整合的帷幕。公告称,本次整合主要涉及双方经纪业务及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整合完成后,华泰证券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变更为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证券承销业务,经纪业务的区域范围将扩展到全国31个省份。另一方面,华泰联合证券不再从事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范围将得到扩展。

 根据此前报道的整合方案,华泰证券拟不再从事承销与保荐等投行业务,相关业务和资产由华泰联合证券收购;华泰联合证券不再从事经纪业务,将其经纪业务及相关资产全部转让给华泰证券。

 2009年,为解决华泰证券与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母子公司经纪业务“划江而治”、投行业务“分市而治”,即华泰证券经纪业务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北19个省份,投行业务主做上交所业务;华泰联合证券的经纪业务则限长江以南12个省份,主做深交所业务。

 分析人士称,华泰系此次业务整合为公司业务体系的战略重构提供了契机,将突破两家公司目前面临的业务发展局限,进一步提升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据悉,投行业务是华泰联合证券的优势所在,自成立以来,华泰联合证券投行累计完成各类主承销项目100余家,总承销家数排名行业前十。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

 

 券商与其子公司、受同一券商控制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若证券公司已通过设立、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其他证券公司的,应当在该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避免同业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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