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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联推进“综治进民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刘凯

  近日,江西省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在全省民企中积极开展综治工作,把“综治进民企”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投资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联按照省综治办的工作要求,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党组织、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员工三方面的积极性,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案件。

  据介绍,此次“综治进民企”工作主要包括:调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企业调解组织,及时排查调处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建立企业矛盾纠纷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此外,还包括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等。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意见》提出“三步走”方针。第一阶段是调研阶段,预计在2011年底前完成;要求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第二阶段是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试点情况,明年将制定“综治进民企”工作计划,全面推进该项工作。第三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在2013年以后,将表彰一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最后,《意见》提出,各级工商联要高度重视“综治进民企”工作,把其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企业应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法人综治责任制,要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综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工商联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具有企业特点的综治工作体制,形成联防、联治、联谊的综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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