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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陕北:西咸新区打出“资源”底牌新区内重大投资企业可以优先参与陕北资源开发,管委会升格为省政府派出机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8:5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玉海 北京报道

  备受关注的西咸新区再迈一大步。

  最近,陕西省政府正式出台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将西咸新区建设与火热的陕北资源开发挂钩。

  这个由陕西省政府2011年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被称为“陕十条”的文件规定,在西咸新区5年内有重大投资的企业,可优先参与陕北资源开发。

  之前一直为定位不明、权限不清所困扰的西咸新区管委会,亦在这份文件中获得“正名”。新政策明确了西咸新区管委会作为陕西省政府派出机构,赋予其在重大项目、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用地、税收、金融、招商引资、统筹科技资源等方面的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江泽林称,“陕十条”奠定了西咸新区两大优势,西咸新区管委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在西咸新区范围内的所有职能,这是体制优势;西咸新区还将与陕北能源发展相挂钩,鼓励陕北能源企业来西咸新区开发建设,这是特殊优势。

  多年来,882平方公里的西咸新区如何开发建设,成为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难题。近年来各地屡试不爽的土地生财的开发模式也不再“吃得开”——根据规划,西咸新区以“大开大合”进行空间布局,建设现代田园城市,使规划控制范围内的882平方公里土地,实际可供开发建设的只剩272平方公里。

  “所以,西咸新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开发区,土地生财、以土地财政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做法在西咸新区已难以为继。”西咸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军说。

  陕西省将目光投向了陕北资源开发。

  本世纪以来,依托丰富的石油、煤炭资源开采,过去一直被视为贫困地区象征的陕北坐上了财富过山车,GDP增速远超陕西精华的关中地区,在陕西实现了“跨越发展”。

  因此,在支持西咸新区的“陕十条”中,陕西省政府明确规定,在西咸新区5年内有重大投资的企业,可优先参与陕北资源开发;同时,鼓励支持在陕资源开发企业积极参与西咸新区建设。

  “众所周知,全国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现在都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本地投资,而且竞争非常激烈。西咸新区是一个新开发的地区,如果不提供特殊的优惠政策,目前就很难吸引到国内外大型企业前来进行重大投资。”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院长冯根福认为,通过提供优先参与陕北资源开发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国内外的大企业到西咸新区进行重大投资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因为“这样可以明显提高这些大企业的综合投资回报率”。

  “把西咸新区开发建设与陕北资源开发挂钩,在资本层面解决了西咸新区的问题,在全国具有重大意义。”西咸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军评价说。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宝通甚至认为,将西咸建设与陕北资源开发挂钩达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陕北,特别是榆林,这些年形成了大量的富余资金。省政府鼓励支持在陕资源性企业积极参与西咸新区建设,为这部分资金找到了用武之地,可以使其在西咸新区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管委会扩权

  由于新区动辄数百、上千平方公里,跨越原有的行政区划,且其开发都由政府主导,因此,无论是早期的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还是最近的两江新区,管理体制都是困扰其发展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西咸新区因其跨越西安、咸阳两市,比前三者情况更为复杂。自成立至今,短短一年多时间里,西咸新区管理体制几经调整。

  2010年2月,最早的西咸新区管理机构——陕西省推进西咸新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由陕西省发改委主任祝作利领衔,西咸新区下设沣渭新区和泾渭新区两个管委会。

  在西咸办揭牌仪式上,陕西省省长赵正永明确表示“对西咸办赋予厚望”,希望西咸办能让西咸新区“三年出形象、五年大变样、十年大跨越”。

  但有参会者笑言,西咸办的牌子位于沣渭泾渭两个新城管委会之间,寓意了西咸办的地位:“夹缝中求生存”。因为“西咸办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分属两市的两个管委会,没有实权。”

  此后的事实完全印证了这一点。

  西咸办成立一年多,扮演的角色只是协调西咸两市、沣渭泾渭两区关系的“大妈”,编制纸上规划的“文秘”,去下辖的两个新区管委会要规划资料,都被以保密为由给拒绝。

  这样的管理方式,其效果可想而知,也自然引起陕西省领导的不满。陕西省省长赵正永曾表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存在体制不顺、力量分散、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并明确要求西咸办的人到滨海新区学习对方的管理体制。

  2011年1月,曾担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的江泽林调任陕西,成为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受命分管西咸西咸新区。

  5月14日,江泽林带队专程赴天津考察学习。随后,陕西省下决心对西咸新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将协调机构西咸办改为实体开发机构西咸管委会,由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兼任西咸管委会主任;将原本“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转变为“省市共建,以省为主”。

  不过,这次管理体制调整仍未彻底解决问题——西咸新区管委会权限不明,工作开展掣肘颇多,甚至连对外行文的公章都没有。以致西咸新区管委会一位高层担心,西咸新区可能“玩儿不下去”。

  此次出台的“陕十条”,第一条即是明确西咸新区管委会是陕西省政府派出机构,代表省政府行使有关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的管理权,在重大项目、城乡统筹及规划实施方面赋予其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同时,在颇为棘手的西咸新区与所在西安、咸阳各市、县(市、区)关系方面,政策亦明确,税收收入在确定基数的基础上,新增税收收入由西咸新区管委会与所在市、县(市、区)实行比例分成。“十二五”期间,西咸新区管委会的分成部分全部用于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

  “《若干政策》明确了新区管委会的职能,有利于统一管理、统一建设。”陕西省区域经济研究会会长、西北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院院长白永秀认为,这一规定有利于促进西咸新区管委会自身建设,完善管委会功能,规范行为;有利于理顺管委会与西安、咸阳相关部门的关系;并在管委会的管理下,促进西咸新区在土地、金融、财税、投资、社会保障等领域行为规范,实现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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