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版《实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9 15:10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相关链接
根据实木用材比例及工艺,实木类家具可分为三类:
a) 全实木家具: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b) 实木家具: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c) 实木贴面家具: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程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