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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折射道德缺失窘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钟华

  “老人倒地,到底要不要搀扶”最近成了微博(http://weibo.com)上的火热话题。几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引起公众质疑,日前天津许云鹤案再次引发公众探讨。

  一系列“糊涂官司”的发生,给社会道德带来很深影响,不少公众坦言难以再向摔倒的老人伸出援助之手。

  而在半年前,一名大学教授发起并设立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旨在鼓励大家大胆搀扶,若因此产生的官司该基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若败诉还给赔偿金额。

  据悉,半年过去,该基金共募集捐款4万多元,接到三起求助。

  据了解,“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是在今年3月5日学雷锋日时依托于民间公益网站“中国好人网”设立的,发起者为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谈方教授。

  谈到设立搀扶风险基金的目的,谈方表示,是希望“不管是谁,见到有老人摔倒就大胆去搀扶,搀扶由此打的官司,我们律师免费负责打官司,如果败诉了,基金会给予好心人经济赔偿。”

  据谈方介绍,基金成立半年来,已经募集到4万多元的捐款,60多位律师维权志愿者参与其中,至今已经接触过三起类似案件,都是关于一方实施爱心行动后,反被冤枉。但其中的两起当事人最终都放弃了法律维护。

  “当事人放弃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一个是他们不想再提及这种事,因为伤害太大;二是当事人怕提起这事之后,周围的人会对他们议论纷纷。”对于这种困境,谈方表示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缺乏强有力的见义勇为保障救助机制。

  针对于此,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李世刚博士建议,我国应该减轻甚至免除善意救助者的义务与责任。李世刚说,目前许多国家都减轻甚至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我国的民法通则也设有“无因管理”制度,以规范那些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管理他人事物的情形。其实,这种制度的设计和实践就要求适当减轻管理人义务与责任、保护管理人的合法利益和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的道德和行为。

  “有许多案件发生争议,并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而可能是证据与事实的查实问题。在事实查清的情况下,才能谈责任的承担。”李世刚同时认为,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设立强制“善意救助”的情况下,法官应在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根据已经查清和被证明的事实,严肃认定事件的性质,进而准确判定双方责任。

  “重建信任,除了用法律手段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从而有效强化道德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李世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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