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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环保部公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10:02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近日,楚雄市等138个地区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并进行了公示。

  楚雄市自2002年6月11日被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以来,严格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关于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原则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2009年3月,省环保厅组织省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考核验收初审组,对楚雄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进行验收初审,确认已经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三类地区标准,通过预验收。2010年3月,环保部对该市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最终数据确认。

  楚雄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对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开展县级市生态示范区或生态市建设,以及如何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挥优势、走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之路,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借鉴意义。(楚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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