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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多措并举兴边富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11:14 来源: 财政部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加大对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由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组织编制的《规划》,将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的136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列入规划实施范围。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边境地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沿边境地区以及主要口岸、边民互市贸易点、边防哨所、旅游点的交通状况显著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得到解决。清洁能源普及率明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边民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规划》提出,陆地边境地区享有西部开发政策。国家加大对边境地区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微型水利设施、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村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边境县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充分考虑边境地区支出成本高的特殊因素,中央财政加大对边境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边境地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规划》同时要求,实行积极的产业扶持政策,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完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扶持体系;充分考虑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予以倾斜;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并向边境贫困地区倾斜。

  记者 李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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