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人人贷"风险提示 评:重在转"地下"为"地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4 15: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导读:银监会发布“人人贷”风险提示,要求银行必须建立预警防火墙,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经济之声聚焦:如果监管真空,“人人贷”中介公司会引发哪些风险?“人人贷”中介的合法与非法身份应该如何界定?监管发力,“人人贷”中介是否会最终消失?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发布了人人贷风险提示,提醒“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的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和防范。
人人贷,是一种民间的借贷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投资理财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来牵线搭桥,就可以把资金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贷给那些想要借钱的人。“人人贷”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信用良好但缺钱的大学生,工薪阶层和中小企业主等。对于这些借款人,他们不需要出具贷款抵押物,而是通过身份介绍或者是银行的信用报告来确定他们的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然后中介机构把这些信息提供给愿意借钱的人,由他们双方直接达成借款协议。借钱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贷款利息,中介公司也能从中获利。
目前在银行信贷持续偏紧的情况下,“人人贷”中介公司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态势,而且存在大量潜在的风险。特别是现在我们经常能够听到某某地方债主携款逃跑,一夜之间就人间蒸发这样的消息,更提醒了监管部门要对“人人贷”这种民间借贷方式提高警惕。此外,在国家对房地产和高耗能行业调控政策越来越紧的环境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到限制性的行业,这会给整个金融业以及其他行业带来不良的影响,这也是银监会发布监管公告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一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主任刘澄作如下评论。
焦点一:“人人贷”的风险
这次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要建立起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格防止“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借钱用于民间的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的蔓延,刘澄认为,“人人贷”所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间接把民间借贷风险传导给了银行。
刘澄:“人人贷”准确来讲就是小额民间借贷的方式,把资金赋予整个需求者,通过网络或者是其他方式有效的连接进行贷款,本质上讲是满足了供求双方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是好事。现在所要警惕的是银行里的资金违规通过“人人贷”出来:比方说很多人看能放贷出去,第一,原来存在银行的钱就不存了;第二,可能把房屋抵押了,借款人从银行低成本获得资金,再通过“人人贷”的网络贷给资金的需求者。这样等于间接的把民间借贷风险传导给银行了。“人人贷”的危险之处是在于这种借贷的风险很有可能向银行体系蔓延,从而造成银行可能有呆帐坏帐。
“人人贷”本质上和其他的民间借贷没有什么不同。总体而言,“人人贷”相当于小额的贷款民间借贷,与之相对应的更多是强调信用贷款,通常抵押物也并不健全,因此风险还是很大的。
(责任编辑:赵晗)
焦点二:如何规范“人人贷”
有媒体报道称,现实当中“人人贷”中介公司是不是合法目前还存在着争议,按照常规来说,如果按照合同法行事,“人人贷”公司确实能够填补商业银行业务上的空白,但是“人人贷”中介也有可能演变成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刘澄认为,对于“人人贷”,不能一味的打击,而是要尽可能使其从“地下”转到“地上”,使其阳光化。
刘澄:我们要正视“人人贷”的现实需求,利用它发展起来的机构一定程度上是一定会发展成金融机构的,这是管不了的。现在只能在它没有发展成金融机构之前,把它的发展路径尽可能通过制度来规范。比方说到什么程度允许它设立金融机构,允许它怎么发展,这些现在处于灰色地带,或者我们称之为“地下金融”。我们要尽可能把地下金融往地上化、阳光化,而不是一味打击。因为只要是有需求,它就会有存在的基础,越打击实际上风险越大,埋在地下监管层看不到,后面更容易蔓延。
而把它地方化以后,希望第一能够在进入全社会已经建立的信用体系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第二希望他这个人人之间的计划合同能够经过金融机构建立一个平台进行贷款的登记制度包括有关的抵押品的抵押制度等等,我们希望能够在政府机构进行登记这样能够把地下状态转成地上状态,使风险处于可控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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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三:“人人贷”好日子到头?
有观点认为,银监会这次提示谨防“人人贷”的风险,实际上是一种预示,预示着“人人贷”在监管真空中疯长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刘澄不认同这种观点。
刘澄:首先,银监会并没有否定这种方式,只是一种提醒,而且这种方式在国外是有的。第二,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满足了很大的需求,扩张很快,有其存在的基础,这个时候银监会的重点是怎么规范它。要使得借款人熟知风险,识别风险,对此建立相应的机制,而不是一味的打压取缔。
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对经济紧缩下的资金需求非常迫切,而现在民营企业也基本上面临着不贷款就只能等死的局面。这种情况下,“人人贷”的出现是有助于民营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不能给的资金,促进企业发展的,何乐而不为呢?我看过“人人贷”的网站,整体感觉其利率并不是我们所说的高利贷,从正常角度讲,和银行的利率差不多。
而且现在还是有这种旺盛需求的,借款比较快捷,比较方便,费用比较低,尤其是利率并不高。而中国规定,只要贷款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人人贷”是有它存在的基础的。至于未来怎么规范,能不能给他发一个经营业务许可,使它转变为规范的公司,从网上到网下,政府要对其信贷记录进行监管,总之要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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