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巡视制度异化为腐败的工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5 03:35 来源: 郑州晚报
湖北省委巡视组赴宜昌市秭归县巡视,当地既有欢喜又有愁。欢喜的是有机会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并得到重视,发愁的则是巡视组加上当地陪同领导13个人,20余天,各项开支费用共计80.19万元,包括喝了30件酒,抽了55条烟,购置两部手机、10部平板电脑,包船游三峡等。这笔开销相当于200多名秭归农民全年收入的总和。
(新闻见昨日本报A19版)
巡视工作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
巡视工作是党内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是为了落实上下级监督而实行的一种内部自我监督模式,其目的是通过巡视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然而,国家级贫困县接待费20多天花80万元,巡视成“利益收割”,显然与巡视制度的初衷相悖。这则新闻也被各大门户网站刊登在了显著位置,上万名网友参与了话题讨论。不少网友都在留言中表示看到这份天价账单后心情沉重,有网友就说,巡视组是为了解决问题,但有的巡视组却在制造问题。尽管秭归县委也对此事作出回应,但并没有消除网友们的质疑,即使这次巡视真的花费的有11万元,那么赠送的礼品又有什么用途?这11万元都用在了何处?剩余的近70万元的账单又是接待了谁?
任何权力都有被腐蚀的危险,巡视人员的监督权同样也不例外,其独立性和廉洁性缺失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如果了解不到真实情况,“走马观花”、“游玩闲逛”,搞形式主义,非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纵容更大程度的腐败。
制约和规范权力的行使,除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之外,关键是实施严厉的问责制,需要明晰部门责任与岗位职责,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既要解决谁执行、怎么执行的问题,又要明确谁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还要回答谁追究、怎么追究的问题。就巡视工作而言,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如果在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和部门存在突出的问题而巡视人员未能发现,或未能及时发现,应追究巡视组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如巡视人员在巡视期间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应按照规定从严予以查办。只有真正落实了责任追究制,才能真正约束公权力,才能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处理好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郭立场
“天价巡视费”需还民众一个真相
首先,当地在回应中称,80万元花费还包括“历年及今年以来县委办接待上级领导”及“添置办公设备、购买接待酒水”费用,这种多事由“捆绑报销”的做法,不但违背了地方“一事一审核”的财政开支原则,更不合乎常情:财政收支一般是按年度结算的,哪有“历年”的招待费用偏要积攒到“一朝”报销的?
其次,这个被大幅“瘦身”的费用开支,同先前鼓吹的工作力度明显矛盾。比如,按照现在的说法,一行9人在秭归28天,住宿费开支仅18180元,而此前官员则称,“为了工作免于打扰”“包下了酒店的第八和第九层”,如此算来,不但每层楼仅住4人让人不解,而且每人每天区区80元的费用,对一个“准四星级”酒店来说,也显然低得出奇。
再者,媒体曝光的80万元花费,主要包括接待、礼品、外出考察、购置设备四项费用,当地回应在“缩水”后承认了接待和考察费,却对礼品和购置手机、电脑等设备费用不置可否,这显然是在避重就轻,因为前两项花费可能只涉及超标问题,后两项费用则必然属于违规违纪。
“天价巡视费”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其实并不难查证。毕竟,无论住宿、考察,还是手机、电脑、衬衫、布鞋、脐橙、茶叶等礼品,不但都已经清晰地浮出水面,而且留下了铁证——财务明细表。关键看有关部门有无决心去查。 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