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不得自行购进药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5 09:29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接受连锁企业的统一配送和质量管理,不得自行购进药品。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指导顾客合理选购药品和提供用药咨询。另外,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挂靠出租、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者代销自己的产品,而非本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