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理机构监管“动真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21:0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设置代理机构管理科,专职负责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本报记者 吴敏
据最新数据显示,四川省目前已有近100家社会代理机构在从事政府采购业务,如何对其进行管理成为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思考的问题。最近,四川省财政厅通过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设置代理机构管理科和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考核,使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专设代理机构管理科
近日,记者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采访时看到该处的科室设置有了新变化——新设代理机构管理科。
对于这个变化,该科室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今年,为了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采购处调整了科室的设置,专门增设代理机构管理科,配备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监管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代理机构管理科目前的主要职责是接受代理机构政策业务咨询、审查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对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对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处理投诉举报、抽取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等。
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我省的代理机构已初具规模,且数量还在不断上升,为保证代理机构的代理水平和质量,在机构和人员安排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强化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对代理机构严把考核关
据了解,除了专设代理机构管理科以外,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今年还花了3个多月的时间,对2010年全省81家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考核。
据介绍,考核共分为机构自查、财政检查、确认评分、反馈结果、公示结果等5个阶段。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开评标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及时反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情况、是否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是否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以及各社会代理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
经过考核,42家甲级代理机构中有13家获得优秀,14家合格,4家不合格(其中3家因为不配合考核,直接给予不合格),11家未代理政府采购业务;39家乙级代理机构中,共有16家优秀,5家合格,2家不合格(其中1家因为不配合考核,直接给予不合格),16家未代理政府采购业务。随后,四川省财政厅不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了这一考核结果,还以文件形式印发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以及各市县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
据了解,四川省财政厅于2007年就制定了相应的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制度,同时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在年初以文件形式印发各代理机构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这对规范代理机构来年的采购行为起到了实实在在的引导作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考核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良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当然,客观上讲,考核确实给代理机构带来很深的触动和影响。因为每个采购人都有一份考核结果,他们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会以此作为参考,对于不合格和从未代理过业务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基本不找其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