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调解“第三方”样本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成功率达80%,但寻求调解医患纠纷仅占10%李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0 09:0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 李芃 上海报道
在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徐文被砍伤事件中再次将愈演愈烈的医患矛盾摆上桌面。
而如何及时疏导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其实已经不是新鲜议题,早在血案发生前,各地就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尝试,其中,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被视为一种直接可行的路径。
但是,地方尝试的这些第三方调解机构在实际运行中,也各有各的难处。
南京样本
南京民康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民康公司”)是全国首家从事医患纠纷调解的专业机构,但其成立8年已经基本处于“兼业”状态,只是作为母体的一个业务单元,“守株待兔”式地维持业务。
“来找我们投诉的患者经济条件都不太好,相当一部分还遭受过一定的医疗损害,我们恨不得自己掏出钱来给他。”
医患矛盾调解“第三方”样本
民康公司董事长蒋勇武告诉记者,抱着为社会做公益事业的想法,咨询一次只收取50元。
区区咨询费显然不能维持服务所的运转,蒋勇武采取的办法是让其母体公司提供支持。聘请来调解纠纷的都是医疗界退休专家,按照行业标准给他们开工资,加上场地和办公经费,几年下来投入十多万元。
“专家们都非常热心,碰到疑难病例反复推敲,有时候分文不取。”但蒋勇武明白,这不是长久之计。
据了解,北京、无锡等地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都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由其以理赔前期工作的方式开展第三方调解的方式,开支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不过,蒋勇武认为,保险公司也是商业机构,任何商业图谋都可能念错经。另一方面,医院与保险公司合作,相对患者一方更为强势,这一格局可能不太利于调解。
蒋勇武曾设想一个“医院预付费制度”——由当地医院按比例交付一定的年费,共同支撑起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并把保险公司设定为“预付费”的管理机构,收取5%以内的账户管理费。
但是医院对此并不买账。南京某市属三甲医院医务处的人士告诉记者,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医患沟通,另外医院也聘请了常年的法律顾问,没有必要再花钱养一个第三方调解机构。
蒋勇武认为,医疗纠纷通常分两种,造成重大医疗损害的,当然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讨回公道,但是一般的医疗纠纷,民间调解就足以帮助医患双方实现良好的沟通。
苏州样本
苏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曾面临着经济难题,但政府介入得以及时扭转困局。
2007年,原来的苏州和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增挂了苏州和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后经市司法局批准,两者合并正式成立了现在的调解委员会,经费来源主要由市、区二级财政保障。
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月都要受理30起左右的医疗纠纷,其调解成功率达80%。
苏州市医学会秘书长许衷寒表示,真正由医生技术过失引起的医患纠纷比例有限,患者更多的不满,可能还是来自于医生的服务态度以及沟通不到位。而且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调解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办法。
苏州市则明确规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与医患双方无利害关系,以第三方的角色免费调处医疗纠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该委员会还有完备的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会议制度、重大和复杂纠纷集体研究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保密制度、调解工作回避制度等,并建立了医疗和法律专家库。
据介绍,除了市级机构,苏州其余5个县级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将单独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理,同时在医疗纠纷发生较为频繁的医院专门建立了工作窗口。
但据统计,诉诸调解的医患纠纷,仅占苏州地区全部医疗纠纷的不足10%。
江苏省卫生厅的人士表示,第三方医患调解机构至少为患者争取了部分“话语权”,有了话语权就不怕没法与医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