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中院受理铬渣污染事件公益诉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0 17:14 来源: 一财网第一财讯:《第一财经日报》刚刚获悉,就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两家民间环保组织今天(20日)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据自然之友媒体官员窦丽丽透露,20日上午,包括自然之友公众参与项目负责人杨洋,自然之友武汉小组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合伙人曾祥斌律师在内的“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包括诉状、证据等。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接收了自然之友提交的材料,并表示将依据法律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据介绍,诉状将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将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列为第三人。
此公益诉讼共提出六项诉讼请求,包括: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即停止对环境造成侵害的违法堆存铬渣的行为;判令被告立即消除危险,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其已倾倒和堆存铬渣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其采取的消除污染损害措施,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法评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原告及第三人的监督;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即赔偿因铬渣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暂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为准)。该赔偿款应付至第三人专门设立的铬渣污染环境生态恢复专项公益金账户,在原告等环境保护组织、法院和第三人的共同监管下,用于治理和恢复被告所损害的生态环境;
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和执行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评估鉴定费、聘请专家费等费用(暂定为人民币50000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以及判令两被告对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据介绍,“云南铬污染公益律师团”由北京、武汉、广东、云南等地近十位律师组成。此前,该律师团考察了污染企业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及陆良县和平科技有限公司,踏勘了铬渣堆放现场,并拍照取样。在污染最为严重的小百户乡兴隆村和油虾洞村,律师团成员走访村民、搜集证据、采取样品等。
今年6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被司机非法丢弃在当地水库中,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珠江源头南盘江水质也存在被铬渣污染的危险。而除了这批被非法倾倒的5000多吨铬渣,在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后门处,还有一处总量达28.84万吨的露天铬渣堆,距南盘江仅一条土路之隔。
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透露,目前已经有多家民间环保组织表示将声援这一公益诉讼。“云南铬污染公益律师团”也将建议当地政府考虑重新选取饮用水源地,并组织污染企业周边的群众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