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证监会严查基金经理“老鼠仓”盘点历年被查处案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6 10:4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监管机构向来对老鼠仓进行严厉处罚,原长城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韩刚,已经因“老鼠仓”被判有期徒刑1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上周五证监会网站公布《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韩刚)》,详细披露“老鼠仓”操作细节,中国证监会认定韩刚为市场禁入者,韩刚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随着基金业高速发展,基金行业暴露的问题不断涌现在人们面前,而“老鼠仓”事件也成为投资者最为担忧的问题。

   证监会严查基金经理“老鼠仓”

  中国证监会日前在其网站上披露上半年稽查执法情况,其中,对1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做出行政处罚,即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经理黄林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被处以30万元罚款及市场禁入;将2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移送公安机关,其中一起为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许春茂老鼠仓案,另一起或为业内近期盛传的原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总监李旭利老鼠仓案。此外,法院也在上半年对首例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案件做出刑事判决,原长城基金经理韩刚被判刑1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

  种种迹象表明,未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查基金经理老鼠仓,而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的《基金法》修改草案将对公募基金进行更严格的监管。证监会相关人士指出,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严重破坏基金行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侵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对此一直予以坚决打击。下半年,将继续严肃查处基金“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三大原因致老鼠仓屡禁不止

  

  基金经理老鼠仓前赴后继。导致基金经理老鼠仓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首先是惩处不力。如对老鼠仓的惩处,根据《证券法》规定,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论是罚款还是判刑,都是按最低限执行,以致判刑之日,成了韩刚刑满释放之时。

  其次,基金公司无需为老鼠仓行为担责。每当老鼠仓事件败露,基金公司都会认定这是“个人行为”,将所有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实际上老鼠仓是典型的职务行为,基金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老鼠仓屡禁不止,也是因为基金公司与基金经理投资责任缺失的缘故。如果能将基金公司与基金经理的利益与基金投资收益捆绑在一起,像黄林这种做老鼠仓都亏损的基金经理,还有精力去搞“副业”吗?

   历年基金经理涉“老鼠仓”遭查处情况一览

  唐建、王黎敏、张野、涂强、韩刚、刘海、黄林已被查处,许春茂、李旭利正在被调查中。

  韩刚:男,1974年10月出生,曾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久富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1月6日韩刚担任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起至违法行为发现的时间2009年8月21日,韩刚利用职务便利及所获取的基金投资决策信息,与妻子史某等人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共同操作韩刚表妹王某于招商证券深圳沙头角金融路营业部开立的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同步买入并先于或与久富基金同步卖出相关个股;或在久富基金建仓阶段买卖相关个股,涉及“金马集团”、“宁波华翔”、“澳洋科技”、“江南高纤”等股票15支,其中,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施行后至8月21日期间,前述交易涉及“金马集团”等股票14支。

  处罚: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韩刚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10,000元;赃款303,274.46元予以没收。判决已生效。

  证监会认定韩刚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责任编辑:华青剑)

  唐建:男,1974年4月出生,时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任职上投摩根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所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新疆众和”股票,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52.72万元。

  2006年3月,唐建任职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在执行职务活动,向有关基金二级股票池和阿尔法基金推荐买入“新疆众和”股票的过程中,使用自己控制的中信建投证券上海福山路营业部(以下简称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证券账户先于阿尔法基金买入“新疆众和”股票,并在其后连续买卖该股。期间,唐建还利用职务权限,多次查询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投资“新疆众和”股票的信息,充分掌握了该基金的投资情况。截至2006年4月6日全部卖出前,“唐金龙”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新疆众和”股票60,903股,累计买入金额76.49万元;全部卖出所得金额105.45万元,获利28.96万元。此外,2006年4月至5月,唐建还利用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资金账户下挂的“李成军”证券账户、东方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李成军”证券账户连续买卖“新疆众和”股票的机会,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23.76万元。

  处罚:一、取消唐建基金从业资格;二、没收唐建违法所得152.7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华青剑)

  王黎敏:男,1975年10月出生,时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金元、基金宝元的基金经理。任职南方基金期间,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卖“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股票,为该账户非法获利1,509,407元。

  王黎敏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直接操作其父王法林在华泰证券常州和平南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和平南路营业部)开立的“王法林”账户买卖“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股票。其中,2006年8月8日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入146,000股“太钢不锈”股票,2007年2月6日操作“王法林”账户卖出146,000股“太钢不锈”股票,盈利1,543,287元;2007年2月27日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入30,800股“柳钢股份”股票,同年3月21日操作“王法林”账户卖出30,800股“柳钢股份”股票,亏损33,880元。以上共获利1,509,407元。根据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南方基金公司基金金元、基金宝元公布的2006年1至4季度报告以及2007年1季度报告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太钢不锈”股票一直是基金金元投资排名前三位且重仓持有的股票;“太钢不锈”股票一直是基金宝元投资排名前五位且重仓持有的股票;“柳钢股份”股票是基金宝元投资排名第六位的股票。

  处罚:一、取消王黎敏基金从业资格;二、没收王黎敏违法所得1,509,407元,并处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华青剑)

   张野:男,1962年11月出生,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公司)原基金经理,

  经查明,张野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公开基金投资与推荐信息,从事股票交易

  2007年至2009年2月,张野利用任职融通公司基金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参加融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基金晨会、投研例会、研究月度会、外部券商推介会及与融通公司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流的过程中,获取了融通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及推荐相关个股的非公开信息,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为朱小民操作朱小民实际控制的红塔证券北京板井路营业部“周蔷”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张野管理的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等融通公司基金买入并卖出或先于融通公司有关基金卖出相关个股,为“周蔷”账户实现盈利9,398,362元,收取朱小民感谢费200万元。其中:

  1.东方电气

  2008年4月28日至5月22日,“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98,000股。2008年4月30日,融通领先成长基金买入该股;6月10日至11日,融通动力先锋基金买入该股。

  2.重庆啤酒

  2007年2月9日,融通巨潮100基金买入该股;2月12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3月12日卖出;3月27日,“周蔷”账户再次买入该股,4月5日卖出;4月3日至6日,融通新蓝筹基金买入该股;5月17日、25日,融通巨潮100基金全部卖出该股;6月28日、29日,融通新蓝筹基金全部卖出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787,724股。

  3.华仪电气

  2007年3月7日,融通通乾基金买入该股;4月5日、6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4月11日再次买入;4月12日,融通巨潮100基金买入该股;4月13日、24日,融通巨潮100基金继续买入该股;5月11日至28日,“周蔷”账户卖出该股;5月25日、29日,融通巨潮100基金全部卖出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903,760股。

  4.江淮动力

  2009年1月20日,融通通乾基金买入该股,1月21日和2月2日继续买入;1月21日、22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 2月11日,“周蔷”账户卖出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1,150,000股。

  5.中信证券

  2007年3月,融通巨潮100基金累计买入该股达376万股,累计卖出3,484,804股。2007年3月13日至6月21日,“周蔷”账户买卖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562,919股。

  6.海南海药

  2008年2月19日,融通通乾基金买入该股;2月20日,融通新蓝筹基金买入该股;2月20日、26日,“周蔷”账户买卖该股;其后,融通通乾基金和融通新蓝筹基金多次交易该股;3月21日、4月1日,“周蔷”账户买卖该股;9月17日至12月9日,“周蔷”账户多次交易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2,365,169股。

  7.招商银行

  2007年7月4日,融通巨潮100基金买入该股;7月20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7月26日,融通巨潮100基金继续买入;7月30日,“周蔷”账户卖出该股;8月2日,融通巨潮100基金继续买入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429,896股。

  8.江西水泥

  2009年2月2日,融通领先成长基金、融通行业景气基金买入该股;2月5日,融通行业景气基金再次买入;2月6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2月10日,融通行业景气基金继续买入;2月11日,“周蔷”账户卖出该股;2月12日,融通行业景气基金全部卖出该股;3月9日,融通领先成长基金全部卖出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950,000股。

  9.川化股份

  2008年12月17日,融通通乾基金、融通新蓝筹基金买入该股;12月19日、23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12月23日、25日,融通新蓝筹基金继续买入该股;12月23日、2009年1月8日,“周蔷”账户卖出该股;2009年2月6日,融通新蓝筹基金全部卖出该股。

  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合计1,445,000股。

  以上违法事实,有融通公司及其员工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当事人谈话笔录以及“周蔷”账户交易记录、下单IP地址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张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二、违规买卖股票

  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张野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妻孙致娟的同名账户进行交易,涉及广宇发展、湖南投资、华东医药、莱钢股份、南玻A、武钢股份、新中基、新湖创业、渝三峡A、中创信测、中粮地产、中青旅和重庆啤酒等股票,为该账户盈利2,294,791.90元。

  处罚:一、取消张野的基金从业资格; 二、没收张野违法所得2,294,791.90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华青剑)

  涂强,男,1969年12月出生,时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含优选股票基金、动力平衡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鼎益基金)基金经理。

  2006年9月18日涂强担任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3月11日任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起至涂强违法行为的发现时间2009年8月20日,涂强等人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共同操作涂强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两个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或与涂强管理的动力平衡基金等基金同步买入相关个股,先于或与动力平衡基金等基金同步卖出相关个股,涉及浦发银行等23支股票,为赵某、王某账户非法获利379,464.40元。

  其中:

  一、赵某账户

  (一)赣粤高速:

  2006年11月16日,赵某账户卖出4,280股。11月7日、17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2,000,000股。

  (二)泰豪科技:

  2006年12月1日,赵某账户买入3,3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692,200股。

  (三)济南钢铁:

  2007年2月2日,赵某账户卖出30,000股。1月29日、2月2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卖出该股。1月29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64,068股。

  (四)广州友谊:

  2007年1月17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1月19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97,730股。

  2007年1月23日,赵某账户卖出10,000股。1月24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97,730股。

  (五)浦发银行:

  2007年2月2日,赵某账户卖出8,8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300,000股。

  2007年10月19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10月23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877,022股。

  2008年1月15日,赵某账户卖出5,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365,974股。

  2008年2月5日,赵某账户卖出10,000股。2月4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卖出该股。2月4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46,130股。

  2008年3月13日,赵某账户卖出10,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110,000股。

  2008年12月3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11月25日,12月9日、11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4,000,000股。

  2009年2月26日,赵某账户卖出5,000股。2月25日、26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2,500,000股。

  (六)海油工程:

  2007年2月15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2月14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买入该股。2月14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400,000股。

  2007年5月11日,赵某账户卖出10,000股。5月9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卖出该股。5月8日、9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150,000股。

  (七)兴业银行:

  2008年1月17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1月16日、17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500,000股。

  2008年3月13日,赵某账户卖出5,000股。3月13日、14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1,158,000股。

  2008年4月2日,赵某账户卖出5,000股。4月7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01,400股。

  (八)武钢股份:

  2007年7月25日,赵某账户买入50,000股。7月26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500,000股。

  2007年12月26日,赵某账户卖出25,000股。12月24日、25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2,930,100股。

  (九)中联重科:

  2007年9月28日,赵某账户买入4,000股。9月14日至27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2,111,659股。

  2008年1月15日,赵某账户卖出4,000股。1月16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10,765股。

  (十)金地集团:

  2008年1月17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199,992股。

  2008年3月13日,赵某账户卖出5,000股。3月13日至17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1,077,924股。

  (十一)神火股份:

  2008年7月8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1,292,300股。

  2008年10月24日,赵某账户卖出5,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30,764股。

  2008年11月26日,赵某账户买入15,000股。11月27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1,100,000股。

  2009年5月7日,赵某账户卖出1,000股。4月22日、23日,5月13日涂强提交的操作计划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卖出该股。4月22日、23日,5月13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4,500,000股。

  (十二)贵州茅台:

  2008年8月13日,赵某账户买入2,500股。8月14日,涂强为精选蓝筹基金下单买入299,959股。

  2009年7月21日,赵某账户卖出3,000股。7月6日至23日,动力平衡基金、鼎益基金累计卖出1,989,861股。

  (十三)置信电气:

  2009年3月27日,赵某账户买入10,000股。3月11日至31日,动力平衡基金、鼎益基金累计买入6,388,942股。

  (十四)华发股份:

  2009年7月21日,赵某账户买入20,000股。7月16日、 23日,鼎益基金共买入1,824,296股。

  二、王某账户

  (一)神火股份:

  2007年6月20日,王某账户买入20,000股。6月12日、13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买入该股。6月13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100,000股。

  2007年8月27日,王某账户卖出1,500股。8月17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卖出该股。8月14日至30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1,074,400股。

  2008年3月13日,王某账户卖出5,000股。3月14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110,000股。

  (二)天音控股:

  2008年4月24日,王某账户卖出18,000股。4月22日至24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2,244,457股。

  (三)中兴通讯:

  2007年6月20日,王某账户买入10,000股。6月18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买入该股。6月18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250,000股。6月20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资源垄断基金计划买入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四)中信证券:

  2007年8月21日,王某账户买入7,000股。8月21日、22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1,349,916股。

  2007年12月26日,王某账户卖出2,777股。12月25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卖出该股。12月24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50,000股。

  2008年2月5日,王某账户卖出3,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65,000股。

  2008年2月15日,王某账户买入3,500股。2月20日、21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400,000股。

  2008年3月13日,王某账户卖出6,000股。3月12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新兴成长基金计划卖出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五)宝钢股份:

  2007年10月19日,王某账户买入14,000股。8月31日至10月23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18,940,527股。

  2007年12月26日,王某账户卖出4,000股。12月3日至25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6,000,000股。

  2008年1月15日,王某账户卖出10,000股。1月15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资源垄断基金计划卖出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六)国药股份:

  2007年10月29日,王某账户买入14,000股。9月20日至11月8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2,690,944股。

  2007年11月21日,王某账户卖出14,000股。11月22日至28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957,696股。

  (七)云南铜业:

  2007年12月5日,王某账户买入10,000股。2007年9月6日至2008年2月21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4,229,801股。

  2008年3月13日,王某账户卖出5,000股。3月13日、14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909,801股。

  (八)金地集团:

  2007年12月19日,王某账户买入10,000股。12月12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买入该股。12月17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356,700股。

  2008年1月15日,王某账户卖出5,000股。1月15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资源垄断基金计划卖出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2008年2月5日,王某账户卖出5,000股。2月4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资源垄断基金计划卖出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2008年6月6日,王某账户买入10,000股。6月6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优选股票基金、动力平衡基金、鼎益基金计划买入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2008年6月13日,王某账户买入10,000股。6月12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鼎益基金计划买入该股,涂强出席了该晨会。

  2009年7月21日,王某账户买入7,500股。7月20日、21日、23日,鼎益基金共买入3,999,906股。

  (九)哈空调:

  2008年2月15日,王某账户买入12,9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买入1,235,950股。

  2008年6月26日,王某账户买入8,500股。6月25日景顺长城投资部晨会纪要显示,动力平衡基金计划买入该股。

  2008年11月18日,王某账户卖出15,000股,同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1,000,000股。

  2008年12月15日,王某账户卖出20,000股。12月15日、16日,动力平衡基金共卖出2,052,042股。

  (十)广州友谊:

  2009年8月18日,王某账户买入20,000股。8月17日,鼎益基金买入500,000股。

  (十一)合肥百货:

  2009年7月21日,王某账户卖出13,000股。7月24日,动力平衡基金卖出2,778,703股。

  (十二)泸州老窖:

  2008年12月17日,王某账户买入15,000股。11月14日至12月29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5,154,718股。

  (十三)置信电气:

  2009年2月6日,王某账户买入10,000股。3月27日,王某账户再次买入10,000股。2009年1月12日至5月13日,动力平衡基金、鼎益基金累计买入13,846,661股。

  (十四)海油工程:

  2009年4月2日,王某账户买入30,000股。4月1日、2日,动力平衡基金共买入1,999,932股。

  调查发现,涂强提供了赵某、王某账户的部分交易资金,是该两个账户股票交易获利的受益人。涂强利用任职优势获取了景顺长城旗下多支基金投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控赵某、王某账户,先于或与涂强管理的基金及其他有关基金同步买卖相同股票。

  处罚:

  一、取消涂强的基金从业资格;

  二、没收涂强违法所得379,464.40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华青剑)

  刘海,男,1978年7月出生,时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8月27日刘海担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起至刘海违法行为的发现时间2009年8月21日,刘海通过电话下单等方式,操作妻子黄某于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金华街营业部开立的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并卖出相关个股,涉及鞍钢股份等3支股票,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4,683.57元。

  2008年8月27日刘海担任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起至刘海违法行为的发现时间2009年8月21日,刘海通过电话下单等方式,操作妻子黄某于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金华街营业部开立的同名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并卖出相关个股,涉及鞍钢股份等3支股票,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4,683.57元。其中:

  一、鞍钢股份:

  2009年1月15日,黄某账户买入40,000股。1月22日,债券基金买入该股,至2月5日共买入140,000股。

  二、海通证券:

  2009年1月15日,黄某账户买入85,500股,同日,债券基金买入40,000股。

  三、东百集团:

  2009年1月20日,黄某账户买入97,700股。1月19日,债券基金买入该股,至2月18日共买入603,400股。

  调查发现,刘海、黄某夫妇提供了黄某账户的交易资金,是该账户交易股票获利的直接受益人。刘海利用任职优势先于其管理的债券基金,直接为黄某账户买卖相同股票。

   处罚:

  一、取消刘海的基金从业资格;

  二、没收刘海违法所得134,683.57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华青剑)

  黄林,男,1979年5月出生,时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基金)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黄林在任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资决策重要信息,操作其控制的汉唐证券上海武进路营业部(现信达证券上海四川北路营业部)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涉及宁波华翔等股票8支,亏损54,000.0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宁波华翔(股票代码:002048)

  2007年5月29日,荆某账户买入1,3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753,650股;

  2008年4月16日,荆某账户买入17,500股。4月17日、18日,中国收益基金共买入460,000股;

  2008年6月17日,荆某账户卖出5,000股。6月20日中国收益基金卖出2,258,352股。

  (二)华发股份(股票代码:600325)

  2007年8月22日、27日、28日,荆某账户共买入3,000股。8月24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175,056股;

  2008年1月7日,荆某账户卖出1,0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卖出100,000股。

  (三)东软股份(股票代码:600718)

  2007年10月10日,荆某账户买入2,500股。10月12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225,000股。

  (四)大族激光(股票代码:002008)

  2007年12月27日,荆某账户买入6,9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99,950股;

  2008年6月27日,荆某账户买入7,0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99,980股;

  2008年6月30日,荆某账户卖出5,000股。7月2日,中国收益基金卖出2,400股。

  (五)华东医药(股票代码:000963)

  2008年1月10日,荆某账户买入4,600股。1月11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515,655股;

  2008年7月1日,荆某账户买入8,7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50,000股。

  (六)百联股份(股票代码:600631)

  2008年4月25日,荆某账户买入3,9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1,599,972股;

  2008年5月6日,荆某账户卖出3,9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卖出1,000,000股。

  (七)岳阳纸业(股票代码:600963)

  2008年5月6日,荆某账户买入5,000股。5月7日、8日,中国收益基金共买入800,000股。

  (八)振华港机(股票代码:600320)

  2008年7月8日,荆某账户买入10,0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1,599,900股。

  除上述抢先交易行为外,2009年10月30日,黄林将国富基金将要重仓买入个股的信息泄露给黄某,并明示黄某以当前价位买入。

   处罚:

  

  取消黄林的基金从业资格;对黄林处以3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华青剑)

  许春茂涉嫌基金“老鼠仓”被查处

  继原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因“老鼠仓”获刑一年之后,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许春茂也可能步其后尘,因“老鼠仓”而身陷囹圄。

  日前,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网站公告了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原光大保德信红利基金、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基金基金经理许春茂涉嫌“老鼠仓”事件的调查进展。公告称,许春茂在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本人操作或指使他人操作相关证券账户,持续以先于、同步于或稍后于基金买卖相关个股的方式牟取巨额利益。上海证监局调查终结后,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许春茂被移送执法部门,证明其已触犯刑法,将被追究刑责。2009年2月28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情节严重,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华青剑)

  李旭利因电脑残存交易记录露马脚

  2009年2月刑法修改之前,李旭利已将其在公司亲自操作的账户资金,转至其一位在外地担任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同学名下。彼时,A股市场回暖,新一波行情出现,李旭利的巨额资金再次出动。

  该笔巨额资金在转账过后的数月间,分别买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建仓高达上亿元。

  而上述两只银行股,亦在被该账户买入期间表现不俗。工商银行自2009年3月开始的每股3.65元,一路上涨至当年6月底的5.5元左右,涨幅达到50%;建设银行同期亦从每股4元左右上涨至6.5元,涨幅甚至超过60%。

  稍有常识便知,想通过单只基金拉动像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种大盘股,为个人“老鼠仓”获利,接近天方夜谭。“就算呼朋引伴,拉几只基金共同来抬,也无异于老鼠进粮仓,根本不可能撬动大盘蓝筹股的行情。”基金业内人士评述道,不排除李旭利或其他该账户操作者看准银行股行情,共同拉抬所致。

  8月下旬,知名基金经理李旭利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为此去年11月份以来传的沸沸扬扬且倍受关注的李旭利“老鼠仓”案终于进入了实质阶段,已经由行政调查转入了刑事调查。据了解,李旭利是在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时涉案,当时其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金融股,涉案金额达亿元之巨。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中国经济网金融证券频道】(地址:http://finance.ce.cn/)

  (责任编辑:华青剑)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