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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玩“潜伏”根源何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赵民望

  凡事到了中央三令五申的地步,就意味着被严厉制止的现象已经超出了各个方面所能承受的底线。去年1月29日,国务院发文,明确“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严禁在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此后的11月9日,625家被撤驻京办名录公布。

  从执行力度看,似乎很彻底。因为与1962年、1966年、2006年前三次整顿相比,贯穿全年的行动致使“驻京办”销声匿迹了。然而在撤销令发布一年之后,我们发现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依旧在京“潜伏行动”。近日媒体报道称:大量被明令撤销的驻京办,实际上改头换面后仍在继续运作。

  这不是秘密,并非不可思议,中央政令之所以不能制止“驻京办”,显然在于“驻京办”在地方政府看来位置太重要,从而不惜违抗中央政令。因为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实际利益远远大于可能受到惩罚的风险。

  需求决定市场,“驻京办”俨然符合存在即合理的逻辑。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中央政府的各个部委掌控着名目繁多的项目、资金审批渠道,对于想要得到实惠的地方政府来说,如果不“跑部前进”,而是坐等,获益的概率无异于是天上掉馅饼。更何况某些实权部委的自由裁量权很大,“跑得快给得多”的激励一再应验。于是,地方政府积极地在北京布置“眼线”,挖空心思地跟进公关。虽然“驻京办”不让存在了,但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规定总有办法规避。

  政令不能落实,首先反思的应当政令制定者:维持行政审批制度基础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不必许可的“驻京办”必然以变种的方式存在;其次,地方政府抗令不遵不仅仅是为了跑项目要资金,多数情形下甚至是因为有难言之隐。

  或许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驻京办”了,然而,他们依然会在北京寻找“代表”。北京有保安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的合作伙伴,利益一致之下,违法乱纪就是必然。

  日前,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一男子进京旅游,不幸的是他住进了国家信访局附近的小旅馆。于是被截访人员当成上访者,在遭殴打后遣返。此事爆出后,洛阳方面很快对“误抓案”涉及的6人进行了处罚,其中古城乡信访办主任被撤职。

  难道只是抓错了人?事件透露出的信息中必须厘清的是:一个区的信访局为何都有“驻北京值班人员”;信访局局长居然可以决定抓“信访者”;北京保安公司的雇主就是地方政府……凡此种种无不说明,虽经多次体制改革,但“政府越位”顽疾固化的趋势,无不证明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驻京办”难以撤销就是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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