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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都拒绝设红灯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台湾“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罚娼不罚嫖条款,“大法官”会议认定“违宪”,将在今年11月6日失效,罚娼不罚嫖条款失效后,“行政院”拟修“法”以地方自治原则,授权地方自行规划“合法”性交易区;不过,针对色情专区的构想,“五都”近日都表示,不赞成,也不会设立。

  新北市:短期不设情色专区计划

  新北市长朱立伦昨日表示,情色专区在欧美等国都有,这是值得认真思考、讨论的公共议题,不过他仍强调,新北市短期内并无设置色情专区的计划。

  台北市:从未考虑设红灯区

  台北市府则强调,台北市从未考虑要设置色情专区或红灯区,原因是主观上台北市地狭人稠,设置专区须距文教区、住宅区有一定的距离,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客观上社会也还没有共识,台北市因而不允许也不考虑设置类似的专区。

  高雄市:未达共识前不考虑

  台中、台南和高雄市府也都表示,目前不会考虑设置所谓的色情专区。高雄市政府社会局长张乃千表示,在社会未达到关于色情专区各项共识之前,高市不考虑设置。

  前瞻

  性交易无法可管罚不了?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罚娼不罚嫖条款,“大法官会议”认定违反“宪法”两性平等原则,将在今年11月6日失效,失效前若没有完成“修法”,将出现性交易无“法”可管的窘况。“行政院”将“社维法修正草案”列为“立法院”优先“法案”。对于修“法”进度,“内政部长”江宜桦近日表示将全力以赴,他将拜会“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两名“召集委员”,希望尽早排入议程。

  为了避免出现“法律”空窗期,“行政院”今年7月14日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授权地方成立性交易专区,若不在专区内“合法”场所从事性交易,娼嫖皆罚。“内政部长”江宜桦表示,“内政部”现在全力推动修“法”,他下周将拜会“内政委会召委”、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及张庆忠,请“召委”尽早把案子排入议程,如果真的到10月底还无法通过初审,“内政部”可能会请党团将草案抽出委员会,径付院会二读,由“朝野协商”以加速审理,如果10月份情况仍不明朗,“内政部”就会开始想替代方案。

  深度

  公共政策遇选举 很难有社会共识

  目前公共政策碰上选举,就很难有社会共识,现除了“行政院版”,还有国、民两党“立委”各自提案版本,一个是娼嫖皆不罚, 一个是罚嫖不罚娼。民间包括日日春、励馨基金会等组织,也各持己见。过去民进党从扁“执政”时期,即主张性工作者除罪化,但是“大选”当前,对罚娼不罚嫖条款,却一反常态选择低调,无意由党团提出对应版本,这种前后不一,也让人看到选举是如何扭曲了政治人物的态度,不能用务实态度解决问题,只想胜选,却没有人敢扛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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