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2010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14:17 来源: 中国网201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2010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R&D经费投入强度进一步提高。
一、R&D经费情况
2010年,我国共投入R&D经费7062.6亿元,比上年增加1260.5亿元,增长21.7%;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76%,比上年的1.70%有所提高。按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27.7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为324.5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应用研究经费893.8亿元,增长22.3%;试验发展经费5844.3亿元,增长21.7%。其中代表原创性研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17.2%,连续三年保持稳定。
分执行部门看,各类企业投入R&D经费5185.5亿元,比上年增长22.1%;政府属研究机构投入1186.4亿元,增长19.1%;高等学校投入597.3亿元,增长27.6%。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73.4%、16.8%和8.5%。
分产业部门*看,R&D经费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最高的行业是专用设备制造业,为2.04%;投入强度在1.5%-2%的有4个行业,分别是医药制造业(1.82%)、通用设备制造业(1.5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59%)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1.50%)。
分地区看,R&D经费超过300亿元的有江苏、北京、广东、山东、浙江和上海6个省(市),共投入经费4136.5亿元,占全国经费投入总量的58.6%。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浙江和广东7个省(市)。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0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4114.4亿元,比上年增加889.5亿元,增长27.6%;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58%。
2010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财政科技支出额
比上年增长
占财政科技支出
(亿元)
(%)
总额的比重(%)
合 计
4114.4
27.6
—
其中:科学技术
3250.2
18.4
79.0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864.2
79.9
21.0
其中:中央
2046.4
24.1
49.7
地方
2068.0
31.2
50.3
注:2006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和其他科研事业费;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后,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科目下支出和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前后年度财政科技支出涵盖范围基本一致。
附表 2010年各地区R&D 经费情况
地 区
R&D经费(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全 国
7062.6
1.76
北 京
821.8
5.82
天 津
229.6
2.49
河 北
155.4
0.76
山 西
89.9
0.98
内蒙古
63.7
0.55
辽 宁
287.5
1.56
吉 林
75.8
0.87
黑龙江
123.0
1.19
上 海
481.7
2.81
江 苏
857.9
2.07
浙 江
494.2
1.78
安 徽
163.7
1.32
福 建
170.9
1.16
江 西
87.2
0.92
山 东
672.0
1.72
河 南
211.2
0.91
湖 北
264.1
1.65
湖 南
186.6
1.16
广 东
808.7
1.76
广 西
62.9
0.66
海 南
7.0
0.34
重 庆
100.3
1.27
四 川
264.3
1.54
贵 州
30.0
0.65
云 南
44.2
0.61
西 藏
1.5
0.29
陕 西
217.5
2.15
甘 肃
41.9
1.02
青 海
9.9
0.74
宁 夏
11.5
0.68
新 疆
26.7
0.49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从事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R&D经费:大中型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小型工业企业及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多种方法取得。
*产业部门仅包括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