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首届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招商招展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14: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由云南省商务厅、招商合作局、临沧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将于2011年10月18日至21日在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举行。本届临沧边交会将以“合作、共赢、发展” 为主题,以“构建展示贸易平台、推动经贸交流合作”为主要目的,进一步增强临沧与国内外客商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临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展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 9 月15日
布展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展出时间:2011年10月18日-10月21日
会展地点:中国.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二、主要活动
(一)组织进出口商品、农产品等商品的展销洽谈。
(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组织经济技术合作洽谈、项目签约仪式。
三、参展商品
(一)农副产品、土特产品、水果及其制品、花卉园艺、茶等。
(二)机电产品、日用百货、旅游商品、化妆品、工艺品、珠宝玉石、红木家具等。
四、展位设置
会展内设国内展区、国外展区、临菜饮食展区、其他商品等展区。
室内标准展位规格:3米×3米,配有三面围板、一张桌子、二把椅子、一个220V/10A电源插座、参展单位中缅文名称楣板一块。
五、优惠政策
(一)应邀参加首届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的境外嘉宾和参展客商凭组委会“邀请函”和《缅甸-中国边界地区通行证》从规定口岸入境。对乘坐的车辆及参展商品凭组委会的“担保函”优先给予通关,在参展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邀参展的境内外客商,经组委会确认后,由大会组委会无偿提供其参展展位。
六、参会指南
(一)报名程序
向首届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填妥《参展回执表》,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后,传真或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参展要求
1.国内参展企业须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国内企业申请参展须如实提供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参展企业名称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
4.严禁在会展期间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5.参展企业须遵守组委会的相关参展规定。
(三)展位确认
1.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安排。
2.组委会办公室在收到参展回执表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回执表,对是否接受申请予以答复,并为获得确认的企业安排展位。
3.展位确认后,禁止转让、出租,否则组委会有权清理出场。不予承认已违规转让、出租的展位,一切后果由违规转让方承担。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联系人:杨军18908839169
电话:0883-6630575
传真:0883-6630575
招商招展联系电话:
镇康县招商局局长 朱先强 13988326468
镇康县招商局副局长 李跃海 13578330240
参展回执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