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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幅提高见义勇为人员奖金额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15:1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云南大幅提高见义勇为人员奖金额度 强调尊重生命

  云南网讯 (记者 普日果萱)1999年,我省颁布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规定见义勇为奖金额度最高为5万元。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额度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在今天召开的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了《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大幅度提高了见义勇为奖金额度。

  奖金额度根据贡献大小分别提高

  草案中规定,对有一定贡献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有较大贡献的,给予1万元以上奖金;有重大贡献的,给予10万元以上奖金;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由省、州(市)、县(市、区)共同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为标准一次性发给奖金;三级比例为省50%、州(市)35%、县(市、区)15%。

  同时,修订草案明确了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规定见义勇为基金要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强调以人为本和对生命的尊重

  为更加切合实际,草案将《条例》名称中的“公民”改为“人员”,解决了外国人、无国籍和港澳台人员在我省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问题。

  另外,草案删除了“不顾个人安危”的提法,这样规定,强调了以人为本和对生命的尊重,使见义勇为行为的定义前提条件更具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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