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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菱杀虫药业有限公司因伪造证书被处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9 19:1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 浙江特菱杀虫药业有限公司因提供伪造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据了解,浙江特菱杀虫药业有限公司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环境提升市政绿化带等病媒生物控制药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CG2011029149)时,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0.005%溴鼠灵饵剂和0.005%溴敌隆谷饵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其有效期分别为2011年10月9日和2011年10月8日。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该公司2个产品0.005%溴鼠灵饵剂和0.005%溴敌隆谷饵剂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均为2009年10月9日。

  因此,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认定该公司投标时所提供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是伪造的。其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决定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日前,特别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11]84号)。(来源:深圳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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