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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将上岸台湾居民活动范围扩至全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30 10:52 来源: 商务部网站

  27日,福建省又一涉台法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根据修订草案内容,本次修订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台湾居民往来,其中,将上岸台湾居民活动范围扩大到福建全省。

  据了解,虽然2002年公安部颁布施行的《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已将持《台湾居民登陆证》的台湾居民的活动范围扩大到县(市、区)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满足不了台湾居民的需求,为此,修订草案将持该证的台湾居民上岸活动范围扩大到福建全省,规定:“持《台湾居民登陆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活动。”为进一步方便往来,降低审批层级,减少审批环节,修订草案将入境台湾居民需改乘其他台湾船舶出境、从其他停泊点出境、延长居留期限的审批权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行政管理部门。同时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船舶停泊点的管理可以实行更加特殊的政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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