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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专员办:推行“三三制” 规范农险管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9 08:37 来源: 财政部网站

  近日,河北专员办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个别地区在开展种植业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对此,应从投保、理赔及代理人制度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管理。

  一、存在问题

  (一)农户自主缴费比率偏低。由于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农民投保积极性不高。在已投保的土地中,还普遍存在“统保”现象,即县、乡、村为提高参保比例,使用财政或集体资金,替农民支付应由农民负担的保费。“统保”模式未充分体现出“自主自愿”,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部分农民对“统保”并不知情,对报案、理赔等环节形成不利影响。

  (二)理赔款未直接发放到(农)户。保险公司普遍以村为单位进行查勘定损,理赔资金未直接分配到户,而是将资金拨付到乡政府、村委会或代理人手中,再由其进行分配并发放到农户,造成理赔款不能按每户受灾情况及时兑付。

  (三)对代理人缺乏约束机制。由于人员相对不足和组织农村工作的复杂性,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依赖性较大。从抽查情况看,代理人参与了组织参保、查勘定损、理赔资金发放等重要工作,但缺乏对保险代理人相应的约束机制。一是代理人身份比较复杂,有乡村干部、农业公司(种子、化肥)代销人或其他有影响力的人等,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二是我们走访的多位代理人,均未保留收取农户保费、发放赔款等经手现金的书面资料。三是保险公司对各位代理人发放的劳务费缺乏统一的规定,不同代理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二、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应从投保、理赔及代理人制度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农业保险管理,细化各项程序和具体操作,确保其规范运行。

  (一)突出三个重点,引导农户自主投保。一是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密切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宣传单、各村广播站等媒体,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对“统保”模式是否可行,政策上应予明确,并出台相应细则予以规范,引导农户自主自愿参保,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加大对种植业险种设计、最高赔付额、保费费率等调研力度,根据各地实际,提供更符合农民要求的保险服务,并进一步降低农民应负担的保费比例,逐步提高理赔标准。

  (二)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理赔资金到户。一是地方政府应指导村委会协助保险公司合理定损,做到定损到户;理赔资金下拨前,必须取得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的分配方案。二是结合各县发放粮食直补等惠农资金“一卡通”,取消中间环节,建立理赔资金直接转账到户的渠道。三是建立理赔资金公示制度,将理赔到户明细在县政府网站、乡村宣传栏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农民的监督。

  (三)明确三项内容,完善农险代理制度。一是明确固定人员,每个村选择1名比较有威望的人员作为代理人,长期合作,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明确职责,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对代理人工作内容和程序作出要求。特别是对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等基础资料真实性负责。三是明确劳务费考核的细则,做到同一地区同一标准,并与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代理人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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