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部署秋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9 14: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王信川) 为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农发行总行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秋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部署秋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行要充分认识今年秋粮收购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秋粮收购对管理通胀预期、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的重要性,站在保护农民利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和促进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积极做好秋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既要防控好信贷风险,更要防止局部地区、个别企业出现“打白条”现象,坚持在不“打白条”的前提下防控风险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多收粮、收好粮、防风险”的措施不动摇。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在9月底前完成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确保主产区每个县域内都有农发行开户企业收购。要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告农发行支持企业,及时通知并提示企业提前提交贷款申请。为适应以市场化收购为主的秋粮收购形势,各级行要正确区分粮食收购业务性质和客户特点,准确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入市收购。一是保证政策性粮油收购资金需要。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的增储、临时收储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资金需要,要全力保证并及时足额到位;对中储粮企业和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的轮换以及产区为销区轮换准备粮源的,可发放储备粮油轮换贷款解决。轮换贷款可由中储粮总公司在总行营业部统一承贷,也可由各行根据当地实际对中储粮各分公司和直属库、承储地方储备粮油的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发放贷款。二是积极支持优质客户掌握粮源。重点支持黄金客户、战略性客户和参与国家与地方宏观调控的重点骨干企业入市收购。三是大力支持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正确使用贷款品种。对龙头加工企业正常经营的原材料采购所需流动资金,一般通过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解决;对龙头加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季节性特征明显,有季节性、临时性资金需求的,可给予粮油准政策性贷款支持。四是稳妥支持购销贸易类企业委托收购。对购销贸易类企业严格按照“以销定购、以购定贷”的原则发放贷款。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把防控粮油收购贷款风险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在收购价格低、市场化主体不愿入市收购等粮食收购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推进临时收储和最低收购价预案等政策性收购的实施。要按照理性收购、把握节奏、分段放行、小额勤调的要求,根据当地粮食收购价格和收购进度等综合因素,适时适度发放贷款,一次发放的贷款原则上不能超过企业7至10天收购所需资金量。当市场价格超过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时,放缓贷款发放进度;对盲目抢购、哄抬粮价的企业,及时停贷。要认真核实企业自有资金、风险准备金和抵押担保物的真实可靠性,对黄金客户和确定的战略性客户等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可降低自有资金和风险准备金比例。同时,要密切关注辖区内粮食收购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媒体的采访报道,密切关注粮食经纪人和农发行未提供信贷支持的企业等收购主体的购销行为。要建立落实收购工作责任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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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