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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01:03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9月15日、201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0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15:00至2011年9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0,152,30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12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136,60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11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31%。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52,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152,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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