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扩权 成都金融国资体制嬗变刘振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09:2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振盛 成都报道
成都在谋划西部金融中心方面再度出手。
近日,成都市决定将包括成都银行在内的5家市属金融类企业的监管权从国资委移交到金融办手里。
10月12日,成都市金融办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后成都市属金融国资都是属于金融办管理,国资委则负责非金融类国有企业。
这是继上海之后,又一地方金融国资管理体制调整案例。当地金融业人士认为,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解决地方金融机构一直以来国资委、金融办多头管理局面。
职能扩张
“今年以来,成都市就一直在酝酿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管理体制的调整,9月底时,还专门向各金融企业下发相关文件。”知情人士透露。
成都此举有效仿上海做法之意。早在2009年,为了配合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率先在全国改革地方金融国资管理体制,实行由金融办履行地方金融国资出资人职责,希望通过金融办的专业化管理,结合金融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改变以往人事、业务、资产管理脱节的现象。
成都也一直努力壮大金融产业。2010年,成都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37亿元,占GDP比重分别达到7.9%,成都的目标是到2015年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
但“金融办此前的角色定位更多是服务和协调功能,但对各大金融机构并无实质控制力。”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在成都市金融办的职能中,涉及机构监管的主要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监管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方面,其余则是协调地方重大项目融资、金融项目招商以及化解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等。
一位金融企业高层认为,此前市场一直流传,在一行三会牵头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就提出考虑建立国有金融产权管理部门,作为地方金融业也有改变金融业多头管理的动力。
成都市常务副市长孙平也表示,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授权市金融办是顺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和经济发展的规律而做出的重大体制调整。
上述金融企业高层还表示,对于上述5家机构企业而言,只是出资人和监管方发生改变,金融办应该不会插手具体的经营管理。
按照国资委的职能,金融办将新增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金融机构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指导和推进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向部分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对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等。
“金融国资委”浮现
记者获悉,纳入成都市金融办监督管理范围的企业包括:成都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成都投资控股集团及其代理企业、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公司和锦泰财产保险公司5家市属金融类企业。
在这些企业中,两家银行的资产最为优质。
截至今年4月末,成都农商银行资产总额161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41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88亿元,存贷款规模稳居成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前列。
截至6月末,成都银行的资产总额1606亿元、存款余额1206亿元、贷款余额758亿元,经营规模和综合实力连续五年位居中西部地区城市商业银行首位。
成都投控集团作为地方金控平台,除了在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成都金融城公司、锦泰财产保险第一大股东外,还涉及到小额贷款、融资租赁、担保、股权投资基金、证券、产权交易所等领域。
目前,成都市金融办下设银行与保险、资本市场、地方金融发展、政策法规、综合处5个处室,其中地方金融发展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监管。
上述金融办人士透露,为适应调整,金融办将进行扩编,新增两个处室来负责管理,但目前成都市政府的正式文件还没下发。
“金融办将取代国资委,作为地方金融资产的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力,实际上已经承担了金融国资委的角色。”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